亲属还在遗产为何收归国有?

闪电新闻
转自:闪电新闻
【#亲属还在遗产为何收归国有#?】#民政局回应无主遗产被收归国有# 北京市昌平区的赵女士因病离世留下110余万元财产和一套房产无人继承,赵女士的叔姑舅姨共9人诉至法庭要求分割全部遗产,法院判定110余万元归叔姑舅姨,房产则收归国有。
无独有偶,上海市徐汇区的葛老伯意外猝死,留下430万元和一套房产无人继承。徐汇区民政局被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后,葛老伯堂弟起诉民政局要求继承遗产,法院判定分给堂弟130万元,其余遗产也收归国有。
无主遗产竟然会被收归国有?这两个案例引起了广泛讨论,甚至冲上热搜。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民法典还提出了遗产管理人制度,在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公职遗产管理人。
不过,昌平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对于赵女士的这套房产,民政局目前还在开会研究后续怎么管理,“这对我们来说也是个新事,目前还没有定论和形成具体方案”。多位民政系统受访者表示,民法典赋予遗产管理人的权责只是原则性规定,缺少具体的程序规定和操作指引,民政部门履职遗产管理人面临诸多实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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