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复购床品价涨20%,商家拒补差价
扬子晚报
今天是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江苏省法院、省司法厅、省消保委联合发布2024年度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消费者朱女士反映,其在某电商平台同一家商铺先后两次购买同一款床上用品四件套后,发现第二次购买的价格比第一次购买时高出20%,且商品页面未提示任何价格差异原因。朱女士向商家询问,商家以系统定价、不同时期促销活动不同等理由推脱,拒绝退还差价。朱女士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要求商家退还差价并规范价格标注行为。通州区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对商家开展调查,经核实,商家利用算法根据用户的购买历史、浏览频率等数据,对老用户制定了较高的价格策略,存在大数据杀熟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公平交易和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经工作人员调解及普法,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朱女士差价,同时承诺全面整改其价格算法,保证未来对所有用户一视同仁,清晰明确地展示商品价格构成及波动原因,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记者 薛玲 马燕 任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