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最高可补2万元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通讯员王雪)3月10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市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促进汽车消费升级,我市正式发布《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最高补贴2万元,售出旧车购买新车,最高补贴1.5万元。
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和标准为: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给予2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
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或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1.5万元一次性定额补贴。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对报废和更新时间前后顺序不作要求。
补贴申报过程中,消费者在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或直接扫描“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电脑端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点击“汽车以旧换新”专题进入申请页面。
拟申请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报废更新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报废更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
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为:个人消费者售出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注册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售出旧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对售出和更新时间前后顺序不作要求。
对售出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以下的,补贴4000元;新车价格在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补贴8000元;新车价格在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补贴1万元;新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补贴1.3万元。
对售出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以下的,补贴6000元;新车价格在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的,补贴1万元;新车价格在10万元(不含)至20万元(含)的,补贴1.2万元;新车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补贴1.5万元。
消费者通过手机终端“懂车帝”APP,搜索“河北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活动专题页进入申请页面。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须在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汽车置换更新平台,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
满足以下两种条件之一的,申报条件和补贴标准按照《承德市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执行,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置换更新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置换更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7日(《河北省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发布之日)期间,转让符合条件的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且全部取得4类置换更新证明的个人消费者。
市商务局会同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审核,退回补正的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完成提交。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且不得回购售出旧车。
根据相关要求,每位个人消费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多可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只能选择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应严格按系统提示上传申报资料并认真检查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上传格式、数字错误、图像模糊等问题无法通过审核。
截至3月11日24时,汽车报废更新提交申请953单,销售额8059万元,使用资金1591.5万元;汽车置换更新提交申请1709单,销售额2.25亿元,使用资金184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