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介绍和发行案例
读懂ABS
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司债券,是目前比较鼓励的债券品种。2024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2号指引”)修订,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新增“通过股权出资或者投放融资租赁款、保理款、小额贷款等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式,提高了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灵活度。
一
首单股权出资形式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债
2025年2月24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第一期)成功发行,债券简称为西高投K3,是中小微和科创的双贴标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通过直接投资,投资或设立基金等方式,专项投资于支持科技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创业投资基金,或用于置换发行前一年以内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的科技创新领域投资支出。本只债券是2号指引修订后全国首单以股权出资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中小微企业支持”公司债券。
发行人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2024年公司债首发主体,本期债券是首发批文下的第二期发行,第一期于2024年9月发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评级为AA,是西安高新金控集团旗下的专业创投机构,重点关注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行业。
2025年2月27日,温州市工业与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第一期)公告发行,募集资金拟通过股权出资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与发行人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
综合上述两个案例来看,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股权出资既可以投资符合要求的基金,又可以直接用于出资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二
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介绍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中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企业主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
定义
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是指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公司债券。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经营指标,以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为界限,并结合各行业特点,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
2024年12月,上交所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专项品种公司债券(2024年修订)》,其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的相关规则进行了完善,修订内容包括拓宽了募集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方式,新增“通过股权出资或者投放融资租赁款、保理款、小额贷款等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式,同时,新增允许发行人置换债券发行前3个月内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自有资金支出。
2
募集资金用途
目前,发行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1)通过支付预付款或者清偿应付款项等形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或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中小微企业发展;
(2)通过发放委托贷款等形式支持与自身无隶属、代管或股权关系的中小微企业发展;
(3)通过股权出资或者投放融资租赁款、保理款、小额贷款等与自身经营业务相关的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2024年12月修订时新增)
(4)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资金规模应当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70%。发行人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债券发行前3个月内,公司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自有资金支出。
发行人通过上述第(2)项、第(3)项方式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所在行业为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业务领域;
(2)无不良信用记录,且不存在债务违约或严重失信等负面情形;
(3)符合发行人相关业务内部风险控制措施或银行对信用贷款对象的其他要求。
发行人通过投放融资租赁款、保理款、小额贷款等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业务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已取得相关资质证照,原则上正式运营满2年,合法、稳健经营;
(2)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控制体系;
(3)业务开展符合主管部门监管要求。
3
集中度要求
通过委托贷款形式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发行人对单个委贷对象发放的委贷资金累计余额不得超过5000万元且不得超过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10%。同一控制人下的企业,合计获得委贷资金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数额和比例。
三
发行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明细
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是交易所在整合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基础上,在2023年创新推出的专项品种公司债券。交易所首单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由湖州产投在2023年年底成功发行。2024年9月至今发行的债券明细如下所示,进入到2025年以来已经发行多只中小微企业支持债券,发行只数有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