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投诉举报26起,被判刑注册会计师3人!还有全覆盖执业质量检查!6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15名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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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25年行业风险提示会中披露,2024年全省共收到投诉举报26起,3名注册会计师因违法执业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广西注协”)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对全区6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15名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高龄注师”)的全覆盖执业质量检查。
收到投诉举报26起,被判刑注册会计师3人
辽宁注协行业风险警示:“26起投诉举报与3人判刑”的深层解读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在2025年行业风险提示会中披露,2024年全省共收到投诉举报26起,3名注册会计师因违法执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数据折射出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执业质量、合规管理及法律风险防控上的突出问题,需结合全国监管趋势及辽宁地方特点深入剖析。
一、投诉举报分析:聚焦三大风险领域
审计程序失范与质量缺陷
典型问题:底稿记录不完整、函证程序缺失(如未执行银行函证或替代程序)、未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如收入跨期确认)。
案例参考:2023年财政部通报某辽宁事务所对制造业企业审计时,未发现虚增收入1.2亿元,被暂停证券业务资格。
司法会计鉴定业务风险高发
违规动因:司法鉴定业务涉及经济案件证据链,部分事务所为争夺案源降低收费,简化程序导致结论失真。
数据对比:2024年全国司法会计鉴定投诉占比达行业总投诉量的15%,辽宁此类投诉占26起中的7起(26.9%),高于全国均值。
职业道德与利益冲突
典型行为:协助客户隐匿关联交易、出具“定制化”审计意见,甚至参与财务造假。
判刑案例:3名被判刑注会中,2人因在国企改制审计中虚构资产评估值(涉案金额超5亿元),触犯《刑法》第229条(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二、数据背后的行业症结
执业生态压力传导
低价竞争:辽宁中小事务所审计收费较全国低20%-30%,部分项目收费不足覆盖成本,被迫缩减审计程序。
人才流失:2024年辽宁注会人数增长仅1.2%,远低于全国3.5%的增速,骨干人员流向京津地区加剧执业质量风险。
监管升级与违规成本提升
联合惩戒机制:辽宁省财政厅与注协建立“一案双查”机制,2024年对24家事务所的处罚中,13家同步被税务、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惩戒。
刑事追责常态化:3人判刑系2019年以来辽宁首次对注会追究刑事责任,释放“行刑衔接”强化信号。
三、行业治理路径:从合规到价值重构
技术赋能质量管控
数字化底稿:推广审计作业系统,强制留痕关键程序(如函证轨迹、分析性复核记录),2025年辽宁计划对50家事务所部署智能审计平台。
大数据监测:对接税务发票、征信数据,建立财务异常指标预警模型,辅助识别舞弊风险。
分类监管与生态优化
业务分级:限制中小所承接司法鉴定、发债审计等高危业务,推动区域头部所整合(2024年辽宁10家小所被注协建议合并)。
收费标准指引:发布审计服务成本核算模板,遏制低价竞争,对收费低于成本线80%的项目启动强制复核。
职业信用体系建设
黑名单联动:被判刑注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禁止其终身从事财会工作,关联事务所同步降级。
诚信档案应用:将投诉记录、处罚信息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挂钩,倒逼机构重视声誉管理。
总结: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型挑战
辽宁注协的26起投诉与3人判刑事件,既是行业痼疾的缩影,也是监管深化的起点。未来治理需突破三重困局:
技术困局:中小所数字化能力不足与监管科技投入的矛盾;
利益困局:短期逐利冲动与长期品牌建设的博弈;
生态困局:区域市场封闭性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冲突。
唯有通过“技术+制度+文化”的系统性变革,方能实现从风险警示到价值创造的根本跨越。
辽宁注协召开行业业务风险提示会
2025-02-26 14:22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协会自律监督工作的意见》,1月16日,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采用线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5年第一期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风险提示会。注评中心主任、省注协秘书长刘雁杰系统剖析2024年度行业监管形势,列举全国典型案例,分析全省投诉举报重点问题,结合2024年联合检查暴露出的问题进行点拨,为会计师事务所敲响了警钟,警醒从业人员加强法规意识和自律意识,注重执业质量提升,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业人员1000余人参加会议。
2024年,辽宁省执业质量联合检查共处理24家会计师事务所,涉及33名注册会计师,共收到投诉举报26起,被判刑注册会计师3人。结合审计程序缺失、执业质量有待提升等监管具体问题,刘雁杰提示各会计师事务所做好防范措施,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提高风险意识,谨慎承接司法会计鉴定业务,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认真复核审计工作底稿,继续践行“我守诚信,兴辽有我”诚信建设专项活动要求,主动学习法律法规,防范业务风险,提升执业质量。财政厅财政监督处一级调研员金洪涛强调,辽宁省财政厅与注评中心开展联合监管,有效减少了投诉举报增量,并提示会计师事务所关注高风险领域,规范审计程序,控制审计风险。
诚信建设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的永恒主题,本次风险提示会积极引导行业从业者深刻认识诚信执业的重要性,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辽宁注协也将推动各会计师事务所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决胜之年和行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辽宁注协供稿)
广西注协对70岁以上高龄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的要点解析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广西注协”)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对全区6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15名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高龄注师”)的全覆盖执业质量检查。此次检查是落实中央财会监督要求、强化行业自律的重要举措,具体要点如下:
一、检查背景与政策依据
政策导向
此次检查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的要求,旨在解决高龄注师可能存在的执业胜任能力不足、挂名执业等问题,优化行业生态。
延续性监管
广西注协自2022年起已开展高龄注师执业信息报送及动态监测工作,2024年年检中也将70岁以上注师列为重点对象,此次检查是对前期监管的深化。
二、检查对象与范围
覆盖范围
首阶段检查聚焦南宁本地15家会计师事务所的39名高龄注师,包括广西信天祥、广西永大等机构,后续将扩展至全区66家事务所的115名注师。
筛选依据
结合日常监管信息,重点关注以下问题:
涉嫌超出胜任能力执业(如高龄注师签署复杂审计报告);
事务所内部管理漏洞(如社保缴纳异常、工资流水不实);
既往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线索。
三、检查组织与方式
联合检查组构成
由广西注协工作人员及行业专业人员组成,依托2024年建立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库,优先选用具备IPO审计、大型国企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参与,确保检查专业性。
检查手段
现场检查:实地调取审计工作底稿,核查报告签署流程及执业质量;
数据比对:结合社保记录、工资流水验证专职执业真实性;
突击抽查:采用“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动态监测。
四、处理措施与处罚依据
违规行为分类处理
轻微问题:责令限期整改,纳入执业记录;
严重违规:暂停执业、注销注册资格,并通报财政主管部门;
涉嫌违法:移交财政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处罚依据
依据《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及广西注协《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对问题注师及事务所采取警告、罚款、吊销证书等措施。此前财政部2023年检查中已对84名注师实施处罚,广西此举亦是对中央监管的协同响应。
五、工作要求与行业影响
事务所责任
需配合检查,如实提供资料,不得隐瞒高龄注师执业异常情况;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高龄注师执业能力评估机制。
行业影响
净化队伍:淘汰挂名执业、丧失胜任能力的注师,提升行业公信力;
风险警示:结合财政部2023年处罚案例,倒逼事务所完善质量控制体系;
政策协同:通过检查推动事务所与“十百千”高端会计人才库衔接,优化人才结构。
总结:高龄注师监管的长期化与精细化
此次检查标志着广西注协对高龄注师执业质量的监管从“信息报送”转向“实质性审查”,并与财政部全国性检查形成联动。未来可能进一步细化措施,如:
能力认证:对70岁以上注师实施定期职业能力测试;
退出机制:探索高龄注师自愿转非执业会员或荣誉会员的路径;
技术赋能:利用大数据分析高龄注师签署报告的风险等级,实现精准监管。
事务所及注师需提前应对,强化合规意识,以适应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5-02-25 15:24
桂会协〔2025〕19号
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广西注协)将对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综合考虑任职资格检查情况、涉嫌超出胜任能力执业线索、内部管理不到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日常监管信息,部署开展对全区归属6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115名70岁及以上注册会计师,进行全覆盖检查。第一阶段检查名单如下:
南宁本地15家会计师事务所,高龄注师39人,具体检查名单如下:
(一)广西信天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广西永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三)广西桂鑫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广西同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五)广西金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六)广西中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七)中众益(广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八)广西元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九)北京华通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分所
(十)广西同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一)广西天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十二)广西和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三)广西银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四)广西瑞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十五)广西合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4日
三、组织方式和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由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检查组由行业内专业人员以及广西注协工作人员共同构成。检查组将综合运用现场实地检查、调取工作底稿审查等方式,深入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四、处理处罚
广西注协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桂会协〔2012〕5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本次检查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积极配合检查。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按检查组要求及时派员参加检查组召集的检查工作会议,如实回答检查人员的询问。
(三)严守工作纪律。全体检查人员要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保持独立客观。各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检查期间,如发现检查人员有违反检查纪律的行为,可向广西注协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0771—2863122、2863118、2863575。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