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全球影史前10!有商家公然大屏播放盗摄《哪吒2》?最新回应

21世纪经济报道

关注

据猫眼专业版全球影史票房榜显示,截至2月17日14时40分,影片《哪吒之魔童闹海》(简称《哪吒2》)总票房(含预售及海外票房)突破120亿元,超越《狮子王》,进入全球影史票房榜前10名。

同时,在全球动画电影票房榜上,《哪吒2》总票房来到第二位,距离《头脑特工队2》仅一步之遥,也是票房TOP5动画电影唯一非好莱坞影片。

截至2月13日17时43分,《哪吒2》观影人次破2亿,成为中国影史首部观影人次破2亿电影。此前,《哪吒2》已经成为中国影史总票房、观影人次双冠军,打破了全球单一市场最高电影票房纪录。

《哪吒2》被盗摄出售

有招待所大屏公然播放?

就在《哪吒2》不断冲榜之时,近日,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也引发网友关注。

2月14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山西临汾古县一招待所在用户外显示屏播放盗摄的电影《哪吒2》。16日,视频发布者表示,该视频应该是盗摄的,他觉得气愤,随即将其拍下来发在网络上。

据极目新闻消息,该招待所经营者回应称,播放的片段为此前其在影院拍摄的,本意是为了宣传电影,未意识到盗摄行为涉及侵犯版权。后经人提醒后意识到侵权问题,目前已停止播放

0.9元就可以看《哪吒2》?

据《法治日报》报道,在某电商平台上,有不少售卖《哪吒2》电影的商家,大多标注“超清画质、无删减版、下单即可观看”,并宣称其电影资源与影院没有任何区别,可以用最低的价格直接观看,标价多为0.9元至2元之间

记者随机挑选其中一个链接下单,根据提示下载后发现是一个影视播放软件,里面的《哪吒2》是长达两个半小时的电影“枪版”——虽然无删减,但能看出是在电影院录制的资源,可以看到前排观众、听到杂音。 

在另一电商平台上,《哪吒2》的盗版资源售卖更直接。有商家标注商品“哪吒2首发抢先版”,并以10元的价格出售,销量达100多件。 

还有店铺把《哪吒2》《熊出没·重启未来》《蛟龙行动》等春节档多部影片的“枪版”资源打包出售,声称“4K/蓝光”“网盘影视自动秒发”,只要下单付款,就能马上收到网盘链接。

四川公告:侵权哪吒,欢迎举报!

2月15日,四川省版权局、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版权保护的公告。全文如下:

一、切实增强版权法律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盗版;

二、全面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持续激发电影创作热情,不断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

三、观影选择正规渠道、正规影院;

四、不以任何形式盗录电影音频、视频;

五、不以任何形式传播分享盗版音频视频;

六、未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不得制作电影相关周边产品;

七、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时,欢迎向各级版权管理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或当地市长热线举报。

拍电影画面发朋友圈算“盗摄”吗?

对此,网友意见不一:有人认为只是拍摄照片发朋友圈,应该算是自发为电影宣传的举动,不能算盗摄。有人则认为,无论这算不算盗摄,影片中途拍照会影响其他观众的观影体验,可以选择晒海报、电影票。

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指出,在影院拍摄电影片段是否违法需要分几种情况讨论,首先,如果是以盈利为目的,在影院中私自拍摄形成“枪版”电影资源,并向不特定群体传播,这种典型的“盗摄”行为当然不合法。

其次,虽未进行盈利,但其录制长视频甚至完整版的电影,向不特定公众传播,构成了对电影实质性内容之替代,影响电影的正常传播和市场秩序,导致版权方的利益受损,也可能会构成侵权违法。“以上两种情况,若是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大家可能会担心自己看电影的时候拍一两张照片用于发朋友圈是否违法,这要看是否在合理使用范围,若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仅是将摄屏得到的照片或录像保存于拍摄设备中,供个人留念、欣赏,未通过任何渠道传播,该行为落入合理使用之范畴,不会构成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发现进行录音录像的,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要求其删除;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来源 | 极目新闻、宁波晚报、法治日报、蓝鲸新闻、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公安部新闻传媒、济南公安、北京普法等

【五部门: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在遵守相应利率约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交易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结算银行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在遵守相应利率约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已与教皇进行了通话。

【五部门:优化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规则,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完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管理机制。鼓励银行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便利的跨境结算和贸易融资等服务。优化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规则,实行本外币一体化管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促进南沙产业发展的企业,在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方面实施便利化措施。支持南沙区内基金公司参与交易所交易基金互挂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探索与港澳在债券发行机制、评级标准等方面互认的可行路径。

【五部门: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在遵守相应利率约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在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交易行为可追溯的前提下,结算银行可直接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内的资金,在遵守相应利率约定的条件下,可以转存为定期存款及用于购买大额存单。

乌克兰总统泽连斯基:已与教皇进行了通话。

热门评论

双流发布 0
双双关注
四川成都
回复TA
平安渝中 0
周二愉快
重庆
回复TA
成都高新市场监管 0
周二愉快
四川成都
回复TA

undefined

好的评论会让人崇拜
查看8条评论
请输入评论内容

举报成功

举报

请您选择举报的原因

说说你的看法

意见/建议 反馈入口
  • TOKEN
  • 标题/昵称
  • 反馈内容

已反馈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