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妈入住月子中心不到1天投湖轻生,律师称月子中心应承担相应责任
转自:今晚报
宝妈入住月子中心不到1天投湖轻生,律师称月子中心应承担相应责任
【#宝妈入住月子中心不到1天投湖轻生#,#律师称月子中心应承担相应责任# 】1月13日,30岁的阿漩在东莞市人民医院生下女儿,1月15日入住馨喜月月子中心1526房,宝宝出生后因自主呼吸困难、血氧低被转送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救治。阿漩因此事在生育后情绪低落、压力很大,家属将此告知月子中心,但月子中心并未对阿漩进行任何心理疏导。1月16日,阿漩跑出月子中心后,打车去了十几公里外的水濂山水库投湖轻生。其家属质疑月子中心,没有按协议约定进行心理疏导,没有心理疏导预案,产妇外出当天没有安保值守。对此,月子中心回对宝妈的离世深感惋惜,也理解家属的情绪,正在积极配合万江街道有关部门的组织协商。广东莞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召明认为,此事件中,馨喜月月子中心未能履行服务合同中的心理疏导及安保义务,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违约或侵权责任。家属选择月子中心时,在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并签订详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同时,应关注其内部管理及服务细节。李召明建议,家属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馨喜月月子中心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羊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