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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2024年醉驾案件案发量稳中有降

媒体滚动 2025.02.11 00:34

转自:千龙网

普通犯罪检察部门管辖罪名多,案件数占刑事案件总数的七成以上,与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密切相关。2月10日,最高检检委会委员、普通犯罪检察厅厅长侯亚辉对外通报,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恶犯罪921件2654人,起诉涉黑恶犯罪1768件9867人,办案数量同比有所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罪30.3万人,同比下降42.3%。

接下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质量,树立监督公信。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醉驾入刑

新规实施后 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

“醉驾新规出台后,危险驾驶罪执法司法标准进一步统一,更好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要求,更严织密醉驾行为人法律责任体系,醉驾案件案发量稳中有降。危险驾驶罪立案数大幅下降,进入司法环节的犯罪案件大幅减少。”据侯亚辉介绍,案件快速办理机制逐步落实,执法司法资源配置更趋合理,行刑衔接更加顺畅。

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与十年前的司法解释相比,最大的变化是优化了入罪标准,改变了一段时期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即入罪的单一标准。

记者注意到,《意见》将血液酒精含量分为每百毫升80、150、180毫克三条线。超过80毫克,但不足150毫克的,如果没有规定的十五种从重处理情节,不再刑事立案;对于150毫克—180毫克之间的,如果没有规定的恶劣情节,可以适用缓刑;超过180毫克的,则不适用缓刑。由此构建了“血液酒精含量+情节”的更加合理的入罪标准。

侯亚辉介绍,为确保检察环节高质效办理醉驾案件,最高检印发《关于深入落实醉驾新规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格依照《意见》规定的醉驾案件司法标准,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权,全面落实、推动完善醉驾治理各项机制,确保依法惩治醉酒危险驾驶犯罪。此外,“两高两部”工作专班先后就血检鉴定国家标准、醉驾案件办案手册编写等事项开展座谈研讨,确保《意见》统一正确实施。

检察机关注意加强对侦查、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聚焦不起诉、判缓免刑等重点环节以及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等重点问题,加强刑事检察与检察侦查协作配合,提升诉讼违法及涉嫌犯罪线索发现、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同时,借鉴醉驾案件治理经验,最高检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会同最高法印发《关于办理袭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单独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工作规定》《伤害类案件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专门审查指引》,探索违法与犯罪梯次治理模式,促进依法惩治与犯罪治理的有机结合。

重大案件

去年指导办理重大案件近百起

侯亚辉表示,过去一年,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加强指导督办力度,指导办理重大案件近百起,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普通犯罪案件涉及面广、案件量大,热点案件时有发生。办案中坚持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格依法,确保事实与证据立得住,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重与罪轻拿得准,程序适用把得严。”侯亚辉提出。

他特别提到去年备受关注的贵州六盘水女企业家涉嫌寻衅滋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侯亚辉透露,案件由最高检指导办理,普通犯罪检察厅先后4次派员赴贵州,指导贵州省检察院组成调查组,依法稳妥开展调查并办理相关案件。

2024年2月26日,媒体报道“女企业家讨工程款陷‘寻衅滋事’被批捕过亿债务政府只愿给1200万”引发热议。报道称,2023年末,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听证会召开当天,女企业家马某某伊被地方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24年2月27日,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报道不属实;2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通报,针对网上反映问题,已成立由省检察院牵头的调查组。

6月6日,贵州省联合调查组通报六盘水市水城区马某某伊案调查情况,马某某伊等5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均认罪悔罪,可不予刑罚处罚,检察机关对其进行了训诫。其承建的10个项目中,已经法院审判、仲裁裁决确认或者双方达成一致的有7个项目,应付工程款11877.45万元,项目业主方于案发前已支付8821.1万元,欠付的3056.35万元已于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毕;另外3个停建未完工项目,因项目管理混乱,项目所完成工程量短期难以准确核算,项目业主方已于案发前支付工程款5549.34万元,相关纠纷仍处在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理之中。

侯亚辉介绍,去年,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还指导办理了河北迁西老干部因举报涉嫌诬告陷害、诽谤案,吉林私建浮桥案等重大案件。最高检去年还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及指令下级院提出明确监督意见案件16件,组织公开听证案件10件,清结所有长期未结案件。

涉黑恶犯罪

去年前11个月起诉涉黑恶犯罪近万人

2024年1月至11月,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恶犯罪1768件9867人。

侯亚辉介绍,过去一年,普通犯罪检察部门坚持惩治黑恶犯罪高压态势,2024年1月至11月,共批捕涉黑恶犯罪921件2654人,起诉涉黑恶犯罪1768件9867人,办案数量同比有所下降,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积极参与中央常态化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推荐25名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和干警参加督导,做好督导组关注案件后续指导工作。

最高检挂牌督办了重庆朱某等人涉恶案、四川姜某等人涉黑案等5起重大涉黑恶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妥善办理广西冯某涉黑案,依法改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罪名,效果良好。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打准打实,针对涉农村基层建设、涉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开展调研和类案指导,制发典型案例,有力震慑犯罪。聚焦扫黑除恶工作规范化建设,最高检成立全国常态化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推动建立常态化扫黑除恶人才体系建设,提升规范化办案水平。

刑事检察

正研究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指引

今年的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会议强调,“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要进一步提升监督质量,树立监督公信”。侯亚辉表示,正在研究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指引,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2023年12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规定》明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于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应当及时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发现采取逮捕措施不当或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值班律师申请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侯亚辉表示,最高检正在研究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指引,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落地落实。

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应当全面审查、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可能判处的刑罚、身体状况、有无社会危险性等因素。侯亚辉介绍,最高检指导全国39个试点检察院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客观、高效的社会危险性评估体系,健全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

去年11月,最高检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侯亚辉介绍,2025年,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将坚持实体化运作,重点加强刑事检察业务态势与共性问题分析研判,强化刑事检察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重点完善刑事检察基本业务指导机制,切实加强逮捕、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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