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青海日报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人大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纵深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严肃财经纪律,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执行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0.5亿元,较上年决算数下降2.8%,其中税收收入263.5亿元、下降6.9%,非税收入107亿元、增长8.8%。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715.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45.9亿元、上年结转266.5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8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17.9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945.4亿元。剔除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194.4亿元,实际总财力2751亿元,较上年增长0.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4.9亿元,下降1.1%,预算执行率为89.5%。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17.4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2亿元、调出资金20.5亿元、上解支出7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55.3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945.4亿元。
2.省级执行情况。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715.8亿元、一般债务收入345.9亿元、上年结转109.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6亿元、上解收入95.1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调入资金10.9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428.3亿元。剔除发行的再融资一般债券194.4亿元,实际总财力2233.9亿元,较上年增长0.1%。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2.3亿元,下降7.4%,预算执行率为84.8%。加上补助市州支出1301.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24.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67.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9.9亿元、上解支出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06.3亿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0.1亿元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28.3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总收入332.5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4.5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2亿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65.1亿元),上年结转35.1亿元,调入资金20.5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30.4亿元。全省总支出332.5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51.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4.6亿元,调出资金15.4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0.6亿元。
省级总收入248.8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5.6亿元,中央补助收入82亿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65.1亿元),上年结转10.9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30.4亿元。省级总支出248.8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7.9亿元,补助市州支出55.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18.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0亿元,调出资金10.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6.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总收入3.2亿元,其中,当年收入1.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1.1亿元。全省总支出3.2亿元,其中,当年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0.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2亿元。
省级总收入1.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0.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省级总支出1.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0.1亿元,补助市州支出0.7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6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总收入1061.4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98.6亿元,上年结余462.8亿元。当年支出519.2亿元,年终累计结余542.2亿元。
省级总收入702.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496.5亿元,上年结余206.1亿元。当年支出447.1亿元,年终累计结余255.5亿元。
(五)落实人代会预算审查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1.财政政策实施精准有力。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打好政策资金“组合拳”,助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扩大政府投资。下达资金311.3亿元,加大对西宁机场三期、西成铁路等重大项目和生态环境保护、城乡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建设投入。全年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93.8亿元,支持扩投资、稳增长。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5.1亿元,用好增发国债资金79.6亿元,支持推动“两重”项目建设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消费扩围升级。下达资金24.2亿元,加力推动汽车、家电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落实消费提质扩容计划,开展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带动市场消费140亿元以上,有效激发城乡居民消费热情。落实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贴息政策,累计带动相关贷款10.7亿元。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下达资金19.5亿元,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和技术创新,加快重点领域技术攻关和研发转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发展,支持打造冷湖天文观测基地、海南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设立自然科学基金企业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鼓励各类资本投入创新领域。加强财金政策联动。落实财政引导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揽子举措,完善创业担保贷款以奖代补政策,省内惠农金融服务点补贴覆盖全省所有惠农金融服务点。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创新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续贷周转资金池”和“首贷信用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累计提供融资35.9亿元,惠及2900余家企业,支持经营主体降本增效。
2.财政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强化财政收支管理,做大财力“蛋糕”,提升财政支出效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把强化财政收入执行摆在重要位置,面对大宗商品价格走低等不利影响,加强财政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和运行监测,强化财税会商协作,凝聚部门执收合力,突出对重点税源和非税收入跟踪管控,全年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0.5亿元。积极争取中央支持。聚焦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把准省情定位和比较优势,加大与国家部委汇报衔接力度,跟进落实省领导拜会国家部委议定的重点事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等项目成功入围国家竞争性评审试点,全年争取中央各类补助1798亿元,增长3.5%。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210亿元,到位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资金27.1亿元。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和调入力度,落实“收、调、禁、控”措施,上年底存量资金消化率85%以上,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23.7亿元,省级优先使用单位自有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安排支出101.1亿元,预算统筹能力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加快支出执行进度。加力落实“四个一”调度机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指导意见,定期调度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执行,加快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常态开展转移支付资金全流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科学、规范、高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率达到89.5%,超目标任务4.5个百分点。
3.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各类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支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坚定不移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大要求,下达资金243亿元,支持实施“三北”工程、湟水山水工程等重点生态保护项目建设,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治理,支持加快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出台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制定省级国家公园、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水污染防治等七个生态领域资金管理制度,健全省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甘青两省生态补偿协议签署,建立我省首个省际间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建设产业“四地”。坚持产业发展有所为、有所不为,下达资金42.2亿元,促进盐湖产业与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绿色算力、清洁能源、零碳产业等领域发展,积极推动青海湖景区环线能力提升、西宁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心城市等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支持构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集群、产业强镇梯次布局,推动农畜产品提质扩输,着力培育体现本地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下达资金150.5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生态畜牧业、高原种业等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水利、农村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支持打造和美乡村,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新建和改扩建高标准农田21.2万亩,稳定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300万亩,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政策从产粮大县扩大至全省,更好保障粮食供给安全。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多渠道筹措资金59.8亿元,全力保障积石山地震青海灾后恢复重建。支持农房修复重建和公共服务、交通、农田水利、市政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和生态修复。建立健全重建资金管理、全过程监督等制度,强化省市县三级财政协同指导机制,确保重建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为3.65万户受灾群众住进新居、持续建设美好新家园夯实了财力保障。
4.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加大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力度,财政用于民生支出占比达76%,年初确定的十大类44项民生实事全面完成。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下达资金10.3亿元,延续实施工伤、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优化整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助力企业纾困稳岗,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9.4万人次,推动全省城镇新增就业6.4万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下达资金74.4亿元,统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及涉藏地区特殊教育补助政策,提高学生资助标准,保障青海理工学院、青海职业技术大学获批招生,三所省属高职院校改迁建项目有序推进,两所专门学校顺利筹建,全省各学段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下达资金173.9亿元,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困境儿童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持续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补贴,提高退役军人待遇保障水平,增加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支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75万户、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322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843户。推动健康青海建设。下达资金20.7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专科建设、中藏医药事业发展等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高原医学研究中心、两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等重大项目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至94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080元。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全年结算费用40.3亿元,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看病就医的便捷性、可及性。支持文体事业发展。下达资金14.4亿元,推动公共数字文化、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深入实施各类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全省公共文化和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在全国率先实施政府购买特殊群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下达资金27.9亿元,支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政法部门执法办案等,全力保障“平安青海”建设,高效服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创建,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5.财政安全底线坚决守牢。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确保财政平稳运行。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建立一般债券项目储备、需求、发行、存续四库管理机制,严格专项债券事前审核和负面清单管理,不断优化债券结构和发行期限,持续加强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多渠道统筹资金资产资源,4个州全面实现隐性债务“清零”,全年化债任务顺利完成。印发实施青海省严肃化债工作纪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等制度措施,强化债务风险综合研判,集中开展化债工作专项核查,坚决纠治各类违规化债行为。加强监督绩效管理。以“监督绩效年”为主线,开展“持续推进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资金使用质效”专项行动,对2021至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新增债券资金进行全领域全链条专项检查,是近年来力度最大、范围最广、成效最明显的一次财会监督行动。印发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推动绩效管理向夯实基础、提质增效转变。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试点开展新增重大政策(项目)财政事前绩效评估,对12个重点项目、6个部门整体支出、324.1亿元资金开展财政评价,通过财政绩效考评结果应用机制落实市县奖罚资金4.4亿元。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提级论证、项目预算评审、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等制度机制,强化过紧日子负面清单管理,着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和低效无效支出。印发青海省大型活动经费、省级党政机关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管理制度,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实施限额管控,2024年预算压减比例达到10%。支持基层平稳运行。持续推动财力下沉,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639.2亿元,改进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管理,设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省级奖补资金,两项资金分别增长10.3%、19.5%,进一步夯实基层财力基础。压实分级保障责任,省对县级“三保”预算前置性审核比例提高至55.6%,科学合理调拨库款,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基层“三保”不出问题。
6.财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聚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和管理方式,着力增强财政发展内生动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省与市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分税制收入划分体制,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理顺省以下政府间财政关系,激发调动省与市州“两个积极性”。加快推进税制改革。扎实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落地实施,全面开征湿地恢复费,有序推进太阳能发电等工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费优惠政策。稳步实施零基预算。开展零基预算管理三年行动,试点选取12家省级部门运用零基预算理念编制预算,研究制定关于加快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首次增加“项目谋划”部门预算编制流程,通过项目计划预通知机制支持部门及早开展项目前期,完善项目预算评审、事前绩效评估等前置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拓展数字财政系统功能,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强化财政政策研究。发挥青海财政科研基地作用,出台加强财税政策研究三年工作方案,与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合作完成6项研究课题,其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等研究成果转化为制度办法,财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32项政策研究实现开题破题。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出台构建全域全口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意见,印发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管理。健全完善会计人员职称评价和继续教育制度。完成2023年度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任务,为摸清政府“家底”提供基础支撑。
以上工作成效,是省委统揽全局、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结果。与此同时,当前财政运行和预算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持续回落,部分地区财政运行趋紧;一些地区和部门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支出进度较为缓慢,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有的地区和部门执行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不严,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时有发生,等等。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
(一)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效能正在逐步释放,预期改善、信心增强,我省经济发展和全国趋势基本同步,发展环境向优向好,面临多重叠加机遇。同时也要看到,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仍需加力巩固,有效需求仍然不足,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从财政收入看,受市场价格波动等影响,税收贡献具有不稳定性,地方收入增长压力较大。中央转移支付政策导向、分配方式等发生转变,更加注重激励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我省不占优势,争取形势不容乐观。从财政支出看,在财力增长有限情况下,“三保”和刚性支出持续增加,落实教育、科技、农业等支出法定增长要求和民生提标政策还需保持一定支出强度,支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支出需求旺盛,跨年度预算平衡压力持续加大,预算将处于紧平衡状态。
(二)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部署,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统筹好发展与安全、需求与供给、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增量与存量的关系,全力以赴保“三保”、保化债、优结构、提效益,着力提质效、保重点。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逆周期调节和跨年度平衡,健全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机制,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财力配置,集中财力办大事。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安排预算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深化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快形成以保基本民生、保工资运转、保重大战略、降政府债务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三保一降一促进”财政保障机制,为现代化新青海建设提供更高质量、更加精准、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财政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5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三保”保障优先。坚持将“三保”工作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顺序,按标准落实基本民生政策,加大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提升市县财力保障水平,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促进财政平稳、健康、可持续运行。二是坚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按照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健全有保有压、讲求质效的预算分配机制,加强收入预算统筹,积极稳妥确定年度收入预期,坚持“以项目谋预算”,加强支出标准建设,强化预算前置审核,提升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提高预算安排的精准性。三是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建立健全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机制,坚持以系统思维安排预算,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支出强度,加强重点领域保障,进一步增强预算安排的系统性。四是坚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持之以恒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严肃财经纪律重大要求,坚持守正创新、先立后破,以改革创新提效能、以信息技术强支撑,加强财政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持续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的有效性。
(三)2025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全省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80亿元,较上年执行数增长2.5%。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384.5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0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亿元、调入资金0.3亿元、上年结转255.3亿元后,年初总财力2286.1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0.8%。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230.6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0.7%。加上上解支出7亿元、调出资金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3.5亿元后,年初总支出2286.1亿元。
(2)省级情况。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2亿元,加上中央补助收入1384.5亿元、一般债务收入100亿元、调入资金0.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9亿元、市州上解38.8亿元、上年结转106.3亿元后,年初总财力1856.7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
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70.3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2%。加上补助市州支出1049.4亿元、上解支出7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5亿元后,年初总支出1856.7亿元。
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3亿元,较上年预算数下降2%。
(3)省对下补助情况。共补助1049.4亿元,较上年年初预算增加21.8亿元,增长2.1%。其中:均衡性等财力性转移支付支出664.3亿元,共同财政事权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85.1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总收入安排27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75.2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3.2亿元,专项债务收入99亿元,调入资金25亿元,上年结转60.6亿元。全省总支出安排27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5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0亿元。
省级总收入安排148.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9.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3.2亿元,专项债务收入99亿元,上年结转6.6亿元。省级总支出安排148.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9.3亿元,补助市州支出1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9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总收入安排4.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2.1亿元,中央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2亿元。全省总支出安排4.3亿元,其中,当年支出4.1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
省级总收入安排1.6亿元,其中,当年收入0.8亿元,中央补助收入0.2亿元,上年结转0.6亿元。省级总支出安排1.6亿元,其中,当年支出1亿元,补助市州支出0.4亿元,调出资金0.2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总收入安排1173.4亿元,其中,当年收入631.2亿元,上年结余542.2亿元。支出安排558.1亿元,年终结余615.3亿元。
省级总收入安排777.3亿元,其中,当年收入521.8亿元,上年结余255.5亿元。支出安排480.4亿元,年终结余296.9亿元。
(四)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1.支持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资金41.8亿元,其中省本级24亿元、补助下级17.8亿元。具体为:科学技术支出6.8亿元,持续增加科技投入,鼓励联合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力量,加大绿色发展、盐湖开发、源网荷储、“双碳”战略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性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以绩效导向支持科技创新平台提高创新能力,优化支持企业创新奖补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4.6亿元,支持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有色冶金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快推动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助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健全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产业竞争力,推动全省工业经济提速增质。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2亿元,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积极发展首发经济、冰雪经济、银发经济。进一步拓展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壮大外贸新增长点,支持高质量参与共建“一带一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6亿元,支持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研究和重要成矿带、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促进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金融支出0.6亿元,落实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评价奖励、企业直接融资奖补、信贷风险补偿、省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费奖补等政策,营造良好融资环境,更好支持全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支持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安排资金48.4亿元,其中省本级15.5亿元、补助下级32.9亿元。重点支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保护好“中华水塔”,全面推进“三北”工程建设,支持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落实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政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支持三江源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推进祁连山国家公园设立和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
3.支持民生社会事业方面,安排资金314.4亿元,其中省本级162.6亿元、补助下级151.8亿元。具体为:教育支出61.7亿元,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支持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计划,探索建立学前教育综合奖补机制,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支持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引导鼓励高校加强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发展优势学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7亿元,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全面落实社保基金财政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优抚对象安置等政策。支持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卫生健康支出61亿元,支持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和健康人才培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推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提升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优化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住房保障支出4.8亿元,支持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等工程,推动实现有品质的安居。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2亿元,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改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实施农村文化建设、公共数字文化等惠民工程,积极培育沉浸式文旅体验新业态和多元化体育消费新场景,促进“农体文旅商”融合发展。
4.支持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87.9亿元,其中省本级135.3亿元、补助下级152.6亿元。具体为:农林水支出150.3亿元,支持打造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产业发展促乡村振兴。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和一次性种粮补贴政策,兜牢稳产保供底线。支持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推进水利发展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持续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支出132.9亿元,支持高速公路、国道等重点公路建设和国省干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落实民航铁路运输补贴,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乡社区支出4.7亿元,大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传统村落保护,提升城乡居民居住条件。
5.支持社会安全稳定方面,安排资金29.7亿元,其中省本级17.2亿元、补助下级12.5亿元。具体为: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23.6亿元,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对国防动员、国防教育、人民防空等服务保障力度,支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政法机关履职经费保障,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和社会治理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进一步夯实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亿元,支持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健全财政支持防灾减灾救灾措施,加大应急物资储备等项目支持力度,探索灾害类保险制度化建设,有效推动财政保障从事后救援向事前预防转变。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1亿元,支持地方粮油和重要能源储备,落实重要物资储备贴息政策,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等资金管理,提升储备安全保障能力。
6.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安排资金86.6亿元,其中省本级69.7亿元、补助下级16.9亿元。重点支持“两重”建设、西成铁路、平安与振兴工程、三江源清洁取暖、零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高职院校改迁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项目。
7.其他方面,安排资金278.1亿元,其中省本级205.7亿元、补助下级72.4亿元。主要用于债务还本付息、规范津贴补贴和正常增资、机构改革、人才发展及其他运转类项目等支出。
三、扎实做好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进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狠抓地方收入组织。坚持收入组织原则,完善执收部门数据共享、定期会商、综合研判机制,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实施精准调度,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稳步推进收入绩效管理,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强化中央补助争取。紧盯国家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导向,结合省情实际,加强基础性政策研究,找准青海困难、挖掘特殊因素、做实基础数据,指导地区和部门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申报等前期工作,提高争取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力争在超长期特别国债、竞争性评审项目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提高资金使用质效。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严把支出关口、严格开支标准,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和政策供给,增强重大战略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硬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规范预算调整调剂行为,强化支出调度管理与服务指导,推动资金早下、早支、早见效。
(二)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债券资金等,发挥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作用,加强对生态文明高地、产业“四地”、“两重”建设、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保障,稳健运行青海省高质量发展政府投资基金,有效带动社会投资。印发实施财政支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推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等向重点地区和领域倾斜。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布局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更大力度提振消费。支持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加力扩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组合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用好用足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加强财政与投资、消费等政策协调联动,最大程度发挥政策综合效应。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统筹用好税费减免、就业补贴、稳岗返还等政策,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合理调整补贴标准,加大绿色算力工匠技能人才培育。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支持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学生资助补助政策。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支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以奖代补机制。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落实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稳步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平稳落地。加强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适度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四)着力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出台加强基层“三保”工作的实施细则,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原则,严格落实各级保障责任,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确保不留硬缺口。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增强市县财政保障能力。加强财政运行监测分析,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加大项目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审核力度,持续实施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管。组合运用债务置换、预算安排、核销核减等化债政策工具,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建立健全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强化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加大协同监管和追责问责力度,分类推动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履行好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和金融企业财务监管职责,加强财务风险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提前介入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重要环节,紧盯中小金融机构主体责任,督促加快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规范使用风险处置支持政策,提升协同防范金融风险实效。
(五)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效能。推动税制改革任务落实。根据财政部统一部署,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研究地方附加税改革等工作。细化税收促进绿色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进税收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落实零基预算改革各项行动部署,印发实施重大战略财力保障实施方案,落实加快推进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跟进出台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提质增效加强预算评审等前置性审核,全面落实项目计划预通知机制。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推进更加清晰的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探索建立财政事权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省以下财政收入划分,改进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制度,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
(六)着力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全面加强财会监管。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财政、财务、会计等领域,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突出问题,提高监督的精准度、震慑力。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设定和审核,发挥绩效监控纠偏作用,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并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推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完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加强日常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关心关切,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按照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工作要求,配合做好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
各位代表,2025年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省人大各项决议,开拓进取、实干担当,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海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