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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建婚育“一站式”服务中心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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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婚前保健工作流程,切实做好一级预防工作,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不断提高婚育质量与出生人口素质。

《通知》称,婚前保健是母婴保健服务和生育全程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被实践证明促进生殖健康、预防出生缺陷、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行之有效的重要措施,是我省地中海贫血防控,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重要关口。各市县要充分发挥婚前保健工作积极作用,树立服务意识,提高婚前保健工作质量,强化责任担当,有效推动婚前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深入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率未达65%的市县,2025年底要达到65%以上;达65%以上的市县,2025年底要达到70%以上,并逐年上升。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以《海南省婚前保健服务健康宣教核心信息》为基础,结合本市县婚前保健工作特色,形成通俗易懂的婚前保健健康宣教材料,开展常态化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普及婚育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帮助育龄群众树立“主动婚检,健康孕育”意识,让群众充分知晓并认可婚前医学检查。

各市县要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和流程,让群众“少跑腿,多办事”,主动公布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名单,婚前医学检查机构要提供线上预约、检查结果提醒查询等便民惠民服务。各市县要积极建设婚育“一站式”服务中心/站,确保2025年9月底前至少建设完成1家婚育“一站式”服务中心/站并投入使用,原则上婚姻登记场所与婚检场所设置距离不超过500米。充分运用婚育“一站式”服务平台,将婚姻登记、婚前保健、孕前优生检查、增补叶酸、避孕药具发放、优生咨询指导等服务有机结合,统筹推进生育全程服务有效落实。

根据《通知》,各市县婚前医学检查政策要因地制宜,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对象要与本市县婚姻登记政策相统一,对本市县常住人口提供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各市县可以根据本市县孕产妇疾病谱及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要求的检查内容基础上,增加检查内容,逐步将婚前保健及孕前优生检查项目相结合。各市县要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项目信息化建设及维护。记者 钟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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