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 奋力谱写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
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天津金融监管局党委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2024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并发表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天津工作的战略指向、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天津金融监管局党委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体学习、系统把握、全面贯彻,锚定“创一流监管业绩、建一流监管队伍”目标接续奋斗,不断开创天津金融监管央地协同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科学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
《决定》提出了300多项重要改革措施,在理论和实践上体现出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目标导向。《决定》明确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既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一脉相承,又同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相衔接,体现了一以贯之、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的强烈信号。到2035年,要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为金融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聚焦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二是突出制度建设。《决定》把制度建设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原则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提出制定金融法,还对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等进行了总体谋划。金融的安全靠制度、活力在市场、秩序靠法治。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加快完善金融法治建设,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确保金融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三是突出系统集成。《决定》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更加注重系统集成,谋划具有基础性和牵引作用的重大举措,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加强相关领域改革举措的整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金融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金融管理部门和宏观调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都有相应职责。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全会关于加强金融监管的重大举措,落实好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推动金融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的铜墙铁壁。
四是突出人民至上。《决定》从多个角度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金融需求提出要求。我们要深刻领会和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转变经营模式,做优主业、做精专业,不断增强金融服务的多样性、普惠性、可及性,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
二、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形成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实践
加强央地协同,既需要强化顶层设计,更要下大气力狠抓落实。天津金融监管局党委将以善作善成的韧劲、求真务实的作风、精准有效的举措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总局党委要求在津沽大地落地落实。
(一)在毫不松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上同责共担
一是抓好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处置。强化党的领导,坚持稳字当头,把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作为监管工作的首责、主责,“一司一策”开展风险处置。落实各方责任,凝聚化险共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督促租赁行业审慎经营,深耕和坚守专长领域,高度警惕各类风险。
二是抓好房地产、地方债务风险缓释收敛。发挥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落实各方责任。发挥金融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小组作用,指导金融机构支持配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地方债务风险有效下降。
三是抓好银行保险机构可持续发展。多措并举推动金融机构制定高质量发展规划,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风险化解。提升商业银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推动净息差保持合理水平,进一步压降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深入开展“银保小账”专项治理,改善保险公司盈利水平。
(二)在坚定不移强监管严监管上同向发力
一是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强化监管效能,坚持把握实质风险、解决实际问题,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强化监管科技支撑,持续优化“睿威”风险监测系统,提升应用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全面穿透反映金融机构风险,为天津经济健康运行、维护良好金融生态提供精准数据支撑。深化拓展驻场监管模式,动态捕捉风险苗头信号,实现由“离散式”监管向“连续性”监管、“跟随式”监管向“并跑式”监管转变。
二是持续建立健全央地监管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与天津市委金融办共同建立的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进加强金融监管领域行刑衔接工作,深化违法犯罪案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天津市审计局沟通合作,会同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发布《零售租赁业务合同示范条款》。
三是持续推动实现监管全覆盖、无例外。围绕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推动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机制,与天津市委金融办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地方金融组织专项整治方案。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配合建立防非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共同建设日常协作和重大情况即时沟通渠道,形成工作合力。
(三)在精准务实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上同题共答
一是聚焦科技创新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落地落实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作为助力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着力点。深入实施“科技—产业—金融”新循环试点,围绕天开高教科创园等重点功能区域,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产品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加快“资金—资本—资产”循环,提高经济金融适配性,为新质生产力发展赋能。
二是聚焦产业焕新深化金融与产业链融合。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联合北京金融监管局、河北金融监管局搭建京津冀监管协同框架,印发全国首个绿色金融区域性文件。用好国家进一步支持天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港产城融合发展,巩固提升天津航运金融指标全国前列地位。结合天津滨海城市特色,发布蓝色金融典型案例汇编。
三是聚焦城市更新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推动“津惠通”迭代升级,增加“科技创新企业保险产品”模块,入驻天津市政务服务平台。研究制定推动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优化升级“天津惠民保”项目产品,指导研发保费低、保额高、保障全的普惠型城市定制家财险“津门惠家保”。筹备建设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努力构建“大消保”格局。
下一步,天津金融监管局党委将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与地方政府一道共同努力,一体推进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奋力谱写金融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天津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