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员工春节收供应商1千红包被辞,法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转自:九派新闻
20年员工春节收供应商1千红包被辞,法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
【20年#员工春节收供应商1千红包被辞#,法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据“申工社”1月20日消息:1994年5月23日起,老杨任职于江苏无锡某电器公司,2017年7月1日,公司调查发现老杨于2017年3月17日收取供应商——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林某微信转账1000元。调查时,林某所写情况说明称该款系春节礼金。2017年7月31日,公司通知工会,以老杨收取供应商礼金、严重违纪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老杨不服公司的处罚决定,向无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公司认定上述转账系春节礼金缺乏事实依据为由,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应当向老杨支付赔偿金326826.32元。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老杨确实收取了供应商1000元,同时隔离调查的林某称该笔钱系礼金。老杨于调查时先称1000元系林某归还自己之前垫付的垃圾清运费,后又于诉讼中称系自己为林某妻子垫付的工地违规罚款,但其提供的书面证据无法证明,且林某妻子未出庭作证,法院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不予认定。法院判决公司解除与老杨的劳动合同合法,无需支付赔偿金326826.32元。老杨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录音及视频资料与老杨、林某书写的情况证明是在公司调查时形成的,并且涉案款是林某转给老杨的,林某认可是“红包”、“慰问费”,结合公司调查时老杨在录音视频中的陈述以及老杨书写的情况说明,有理由相信1000元款项是林某支付老杨的好处费。综上,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