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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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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来明

在去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提炼我们党对经济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出五个“必须统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经济思想。其中第一个是“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这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经济思想所贯穿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化认识和切实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蹄疾步稳推动高质量发展。

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就要把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建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自觉上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是对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因素。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从中国实际出发、顺应经济发展规律搞好经济建设的基础上进行艰辛探索和实践,逐步找到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条正确的道路。可以说,这条道路的探索、形成、拓展,始终是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个核心问题进行的。这是一个在实践基础上不断认识客观规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历史过程,是一个没有做得最好、只有做得更好的历史过程。从计划经济到“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这么一步步向前走出来的。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世界经济史上的一大创举,因为在这之前人们普遍认为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

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探索和理论认识一直没有停步,没有止步于“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坚定恪守、对真理追求的历史自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引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航船破浪前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思想引领实践,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发展获得巨大成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我们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发挥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正是在党的创新理论指引下,我们沿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确道路奋力前行,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建设上不断取得进展,才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奇迹。1979—2023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8.9%,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3.0%的平均增速,对世界经济增长的年均贡献率为24.8%,居世界第一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总量连续跨越新台阶,2024年预计超过130万亿元。同时要看到,在历史长河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一个新生事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一种新体制。无论是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方面,还是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方面,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不断总结和运用经验中做得更好。要从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历史进程中深刻体悟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不断增强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的历史自觉,以历史自觉打开历史新天地。

把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作为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干事创业,首先要弄清楚目的所在,也就是明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去年底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必须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是跟“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连在一起讲的,这就明确了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的目标。我们要盯紧这个目标发力、下功夫。

从一定意义上讲,经济秩序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没有良好经济秩序,就没有经济发展,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搞经济体制改革,说到底就是为了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让经济建设能够持续健康进行。什么样的秩序才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过去认识基础上进行凝练、深化,鲜明概括出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基本特征。这是在深刻认识过去存在的“一放就乱、一管就死”怪圈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是针对现实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到位的现象提出来的,更是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关系上讲辩证法、两点论的集中体现。

应该看到,政府和市场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各有自己的作用,相互有机统一、不可替代,既不能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取代甚至否定政府作用,也不能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取代甚至否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是“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都要硬,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展所长、配合默契。只有这样,社会经济生活才会呈现出活力四射和井井有条的局面。还应看到,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合理边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会随着国内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技术经济条件以及国际发展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这就提醒我们,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而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从实际出发并主动适应不断变化的实际,与时俱进地认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就是法治经济秩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经济秩序混乱多源于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因此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无论是“放得活”,还是“管得住”,都需要走在法治轨道上。有规矩、有法治,方方面面都依法作为,经济秩序才能形成。因此,我们强调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强调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强调不能搞选择性执法、更不能搞法外开恩,强调锲而不舍地抓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抓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抓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的制定,抓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抓依法整治金融乱象、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抓侵害劳动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等等,目的都是完善促进经济发展所必需的法治环境、营造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经济秩序。

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也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把抓紧解决现实问题作为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的着力点

办成事情、办好事情,既要坚持目标导向,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因为实现目标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是为了把现实问题解决掉、解决好。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也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

当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无论是在有效市场建设上还是在有为政府建设上,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既存在个别地方政府不当干预微观主体、搞地方保护主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力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也存在个别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虚假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问题。因此,既要解决好影响市场作用有效发挥的问题,又要解决好政府作用缺位、越位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根本途径是加强制度建设。因为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过程必然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

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个核心问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要加强相关体制机制建设,又要强化既有制度执行。在加强体制机制建设方面,最近一个典型事例就是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确定为法律制度,有利于形成促进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制度建设项目。强化既有制度执行,最近也有一个典型的事例,就是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明确要求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这两个典型事例鲜明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坚定意志和务实精神,对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经济秩序具有示范性、引领性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在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上,要联系自身实际,狠抓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来矫正市场失灵、市场乱象和政府缺位、越位的问题,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要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等等。

同时,还要深刻认识政府行为与市场作用的内在联系:政府行为越规范,市场作用就越有效。政府要做到依法行政,履行好法定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为,就要不断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完善市场规则并带头遵守规则,通过依法行使政府职能来矫正市场失灵、规范竞争秩序;有所不为,就要尊重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防止对微观主体活动的不当干预。

(作者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