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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毕节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毕金监罚决字〔2024〕14-17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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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织金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毕金监罚决字〔2024〕14号

贷款发放、管理不审慎,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罚款80万元

毕节金融监管分局

2

蔡用(时任织金惠民村镇银行行长)

毕金监罚决字〔2024〕15号

贷款发放、管理不审慎

警告并罚款5万元

毕节金融监管分局

3

吴波(时任织金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毕金监罚决字〔2024〕16号

贷款发放、管理不审慎

警告并罚款5万元

毕节金融监管分局

4

糜胤(时任织金惠民村镇银行副行长)

毕金监罚决字〔2024〕17号

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

警告

毕节金融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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