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认定,欧盟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记者 辛圆
商务部网站周四发布公告,应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有关规定,商务部于2024年7月10日发布2024年第28号公告,决定就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FSR)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
现本调查结束,根据调查结果和《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商务部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中国企业调查中采取的相关做法存在《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第三条所规定的情形,构成贸易投资壁垒。
商务部网站当天同时公布了关于就欧盟《外国补贴条例》相关做法进行贸易投资壁垒调查的最终结论。
最终结论显示,93%的参与答卷的利害关系方认为,FSR调查对中国企业、产品和投资进入欧盟市场造成限制或阻碍。
在市场机会方面,答卷显示,FSR调查相关做法导致中国企业在欧盟市场竞标时被排挤在外,无法参与正常市场竞争。出于对FSR调查及不合理做法的担忧,欧盟部分成员国在招标项目中增设相关要求,致使中国企业及其关联公司无法满足资质或技术要求。部分成员国在招标项目中以“国家安全威胁”为由,拒绝或排除中国企业参与投标。
在投资合作方面,FSR调查与现行的反垄断审查、外国投资审查机制共同适用,加重中国企业在欧投资的负担,增大了企业合规难度和相关交易的法律风险。
答卷显示,受FSR调查影响,中国企业未来在欧盟境内的投资将更加保守谨慎,超50%的答卷企业表示,为避免触发FSR调查,将全面评估和调整对欧投资策略,暂停、减少或推迟参与欧盟成员国的投资项目,甚至有的企业将被迫调整供应链布局。
在竞争影响方面,参与答卷的相关行业商协会表示,欧盟是中国机电行业的重要出口市场和投资目的地,中国的铁路机车、光伏、风电等产品在欧盟市场也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相关行业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正在受到波动,如光伏产品对欧出口比例有所下降,还有更多行业出于对FSR调查的担忧,被迫调整对欧出口和赴欧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