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融监管局关于保定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冀金复〔2024〕423号
保定银行: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及审查股东资格的申请书》(保银呈〔2024〕150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保定市财政局增持你行股份80500万股,增持后合计持有你行104992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9.92%;同意涿州市财政局受让鹏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29700万股股份、受让河北宏润新型面料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300万股股份,受让后,涿州市财政局合计持有你行3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69%;同意保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河北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29700万股股份、受让河北义厚成日用品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19200万股股份、受让河北三利毛纺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4600万股股份,受让后,保定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行832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5.79%。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河北金融监管局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