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关于浙江苍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浙金复〔2025〕3号
浙江苍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苍南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请示》(苍南中银富登〔2024〕23号)及相关说明解释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天津市真泰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1136.85万股股份,受让浙江森林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874.5万股股份,受让河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699.6万股股份,受让温州百盛工艺品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349.8万股股份,受让温州华玉山庄度假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174.9万股股份,受让苍南汇佳日产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174.9万股股份。受让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行9532.05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4.5%。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