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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奖励30万元

海南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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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日,海南省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截至12月27日),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省共抽查检查企业9000余家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09项,已整改103项,未整改的隐患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

会上,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京波介绍,今年以来(截至12月27日),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4起,死亡124人,同比分别下降24.5%和17.9%,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进入12月份以来,我省陆续发生2起渔船翻沉遇险事故、2起涉及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以及1起交通船舶翻沉事故,事故呈现多发态势。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等对强化岁末年初安全风险大排查大整治作出部署安排。省安委会、省防减救灾委、省消安委印发《海南省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

大排查大整治时间从2024年12月初至2025年3月底。针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火灾形势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律特点,全面加强交通运输、渔业船舶、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低温寒冷灾害防范、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治理等9个方面重点工作,共34项具体任务。

据了解,我省工作方案印发后,全省共抽查检查企业9000余家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09项,已整改103项,未整改的隐患全部落实了整改措施。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150场次,培训1.3万余人,曝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83项。

李京波指出,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四种渠道进行安全生产举报。一是举报电话“12350”或“12345”;二是“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三是“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网站;四是通过信函等其他方式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举报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海南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一)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或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记者 林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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