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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住女友家5年分手后被判付23万租金 法院:男方需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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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河北新闻网

男子住女友家5年分手后被判付23万租金 法院:男方需支付

【#男子住女友家5年分手后被判付23万#租金法院:男方需支付】#女子恋爱5年分手后讨要租金23万#张欢欢和郑浩曾是一对情侣。2016年至2021年期间,双方始终保持着恋爱关系。在此期间,郑浩居住在张欢欢的房子中,共计居住了59个月的时间。在搬入到张欢欢的房屋之前,郑浩曾主动向张欢欢表示,想以每月4000元的价格,租住在这套房屋之中。尽管如此,在此后的5年里,郑浩从未向张欢欢支付过租金,张欢欢也从未向对方主动讨要过租金。2021年,双方因购房问题感情破裂。此后,张欢欢向郑浩发信息表示,希望郑浩能够搬出涉案房屋,并向其结算5年以来的房屋租金。在多次索要房屋租金未果后,张欢欢起诉至法院,要求郑浩归还其在恋爱期间,占用她名下房屋的租金。上海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二人的聊天记录,郑浩和张欢欢实际已就郑浩按照每月4000元承租房屋,达成了一致意见。因此,张欢欢有权向郑浩主张租金。法院最终酌定,郑浩应向张欢欢支付租金23万余元。@纵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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