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2年被家暴16次”案一审宣判 女子前夫被判刑11年
川观新闻记者 范芮菱
12月27日,备受关注的“女子2年被家暴16次”案宣判——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梅诉讼请求共计人民币379819.2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阳在与被害人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间,多次对谢某梅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某梅,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谢某梅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贺某阳长期多次虐待妻子谢某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虐待罪。贺某阳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阳所犯故意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综合其犯罪性质、情节、后果及悔罪态度,不足以从轻处罚。同时,贺某阳依法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责任。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40余人旁听了宣判。
此前,12月2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贺某阳故意伤害、虐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12月26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谢某梅诉四川某商贸公司及第三人贺某阳民间借贷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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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自2021年5月结婚以来,谢某梅被丈夫贺某阳长期、反复实施家暴,受伤或留下记录的就有16次。在2023年4月24日,谢某梅被殴打致十二指肠、左肝破裂,腹腔积血,肾功能受损,身体四处重伤二级,五处轻伤二级。案发后,贺某阳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以贺某阳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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