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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省!全国性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于2025年实现

媒体滚动 2024.12.26 17:57

转自:荔枝新闻

自己医保卡里的钱,还能给家里人用。在医保“家庭共济”这项民生实事的推进下,不少家庭感受到了便利。在目前省内开通共济的基础上,近日,国家医保局逐步开始试点全国性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预计将于2025年全面落地实现。

由于住在老家的父母经常要看病、买药,近日,在盐城市医保中心业务办理大厅,市民吴女士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开通医保“家庭共济”功能。根据提示页面添加家人信息、签字上传后,绑定就完成了。之后,吴女士就可以将自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直接共济给家人使用。

盐城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孙小平说:“‘家庭共济’账户可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包括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器械、药品、医疗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以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购买‘江苏医惠保1号’等的个人缴费,有效减轻家庭整体的医疗费用负担。”

目前,江苏省内各统筹区均已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省内共济。不仅如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医保“家庭共济”对象由原先的直系亲属扩展到了近亲属。

南京市浦口区医保中心医保科科长曹迎春解释:“‘近亲属’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果这些近亲属是参保人,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可使用共济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结算,但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或者医保码。简而言之一句话,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

根据国家医保局的相关工作部署,此次在江苏、河北等9个省市的31个统筹区,试点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后,全国性个人账户跨省共济改革将于2025年实现,涉及3亿多职工参保人员和近10亿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跨省域流动人口达到了约1.5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余达到约1.4万亿元。通过这项改革,将更好地帮助居民就业和工作,惠及更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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