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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有了专门法律 现行18个税种已有14个完成立法

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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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围绕增值税法制定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下一步税收立法工作安排,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杨合庆。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2023年国内增值税收入6.93万亿元,进口环节增值税收入1.84万亿元,出口退税1.71万亿元,增值税收入合计7.06万亿元,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9%。

杨合庆指出,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价外税,对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予以征税,采用“上征下抵”的征收机制,在保障税款征收的同时,可有效避免重复征税,体现了税收中性。

“增值税法保持增值税税制基本稳定、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同时,总结实践经验、体现改革成果,对于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增值税制度,规范增值税的征收和缴纳,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杨合庆说。

增值税法共6章38条。其中明确税率和应纳税额,即维持现行13%、9%、6%三档税率不变,对部分货物、服务出口适用零税率。

在规范征收管理方面,增值税法明确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代征,并对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计税期间、扣缴义务人等作了规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对优化税制结构、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等提出明确要求。

对此,杨合庆表示,增值税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一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对增值税的税制要素、税收优惠、征收管理等,能在本法中明确规定的都予以明确,减少和规范对国务院的立法授权。

二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在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根据形势变化调整完善有关免税项目;授权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新创业就业、公益事业捐赠等情形制定专项优惠政策,体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支持;要求国务院对增值税优惠政策适时开展评估、调整。

三是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对于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部分,明确纳税人可以选择结转下期继续抵扣或者申请退还,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改革留出空间。

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经有14个完成立法,涵盖了大部分的税收收入,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要进展。

杨合庆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有关税收立法进程,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同时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实现税收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根据深化税制改革需要,推动及时制定、修改相关税收法律。(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