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魔改”泛滥 短视频伤不起
图一图二:AI“魔改”短视频仅标注“AI生成,仅供娱乐”。
■本报记者 孙蔚
《红楼梦》竟然变成了“武打戏”,孙悟空和鲁智深成为了好朋友……连日来,AI“魔改”经典影视作品的短视频风靡网络。这些短视频为博流量,无底线、无边界地亵渎经典IP,冲击传统文化认知,与原著精神内核相悖,且涉嫌构成侵权行为。近日,广电总局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对AI“魔改”经典作品的乱象出手整顿。
AI“魔改”现象泛滥
记者在短视频平台上以“林黛玉”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前10条推送中与恶搞改编有关的内容多达四五条,如“林黛玉倒拔垂杨柳”“林黛玉大战孙悟空”“林黛玉和伏地魔”等。这些视频下方的评论态度不一:有的网友觉得好笑好玩;有的网友认为过于荒诞,破坏了经典作品的完整性和艺术价值。
“我是《甄嬛传》的剧粉,有一天在网上看到一个短视频,娘娘拿着机关枪向皇上扫射,我当场就凌乱了。”对AI“魔改”持反对意见的高女士对记者说,这些经典影视作品是她的情感寄托,承载着满满的回忆,毫无底线的“魔改”伤害了粉丝们的感情,令她非常失望和愤怒。
高女士的感受不是个例。“你能想象吗?《红楼梦》中的林妹妹成为了武林高手,倒拔垂杨柳不在话下”“孙悟空骑上摩托车,唐僧抽烟、谈恋爱,诸葛亮品红酒、玩手机,这种恶搞毫无底线,我都怀疑手机中了毒”……记者在北京工商大学附近采访了多位在校大学生,大家表示,经常刷到短视频平台推送的AI“魔改”经典作品,觉得很荒唐无聊。受访大学生纷纷呼吁:“还我童年!还我经典!”
艾媒咨询首席分析师张毅对记者表示,“魔改”短视频之所以火爆,一方面是由于部分观众追求好玩好笑,有猎奇的心理;另一方面则是制作者为了追求流量、吸引眼球故意为之,通过对经典作品的歪曲恶搞,迎合部分观众的恶趣味。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技术的进步、AI的应用,这种“魔改”对于制作者来说非常容易,其低门槛和易操作性成为“魔改”视频的技术基础。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魔改”视频吸引了大量流量,创作者不仅可以借此收获粉丝,还能谋得不菲的经济利益。据了解,有自媒体用AI做了42个“魔改”《甄嬛传》的视频,收获了18万名粉丝;某平台上一个“魔改”《甄嬛传》的短视频获得点赞26.3万个,转发56.4万次,该视频还插入了广告,收入相当可观。
泛娱乐化危害多
“AI‘魔改’一定程度上会颠覆新生代对于传统文化的理解,让没有看过原作的人分不清真假虚实。”码客人生相关负责人杨淼对记者说,“这样的‘魔改’在潜移默化中解构传统严肃文学,将经典变成鬼畜、无厘头的街头话本,严重影响了网络视听环境的健康与文化传承的严肃性。”
对于观众而言,如果熟知经典作品,尚可辨别二次创作的内容。但那些拼贴画面、对口型日益完善的AI“魔改”足以以假乱真,让未看过原作的人产生误解。正如网友所言:“看多了类似的‘魔改’视频后,我甚至都忘了这些经典场景本来是什么内容了,满脑子都是非常荒诞的情节。”
张毅认为,这种“魔改”对于青少年来说,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历史观、价值观,导致未成年人对历史文化认知的曲解。另外,AI“魔改”视频过于娱乐化,并且粗制滥造,市场对于这种信息碎片化和浅薄化的迎合,不利于提高影视作品创作的专业度。
为营造清朗网络视听空间,针对AI“魔改”乱象,广电总局近日发布《管理提示(AI魔改)》,要求各相关部门督促短视频平台排查清理AI“魔改”影视剧的短视频,限期反馈工作情况;严格落实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审核要求,举一反三,对各自平台开发的大模型或AI特效功能等进行自查,对在平台上使用、传播的各类相关技术产品严格准入和监看,对AI生成内容作出显著提示。
12月18日,记者以“魔改西游记”“魔改红楼梦”等为关键词在短视频平台进行搜索,看到相关视频依然存在。比如,在“恶搞西游记”视频中,称“要招赘御弟爷爷为妻,大圣爷爷为妾”;在“恶搞红楼十二钗”视频中,称尤三姐为“女公关”,仅在视频标注了“AI生成,仅供娱乐”。
侵权问题不容忽视
各个平台上涌现的AI“魔改”经典影视作品的短视频,也凸显了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数字时代,如何界定AI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如何平衡原作者权益与技术创新,都是亟待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北京理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久成认为,AI“魔改”音视频作品,如果未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改编,改变了原作品的情节、人物形象、对话等关键元素,或歪曲、篡改原作品的原意,损害了原作品的完整性,即构成对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侵犯。
AI“魔改”音视频除了涉及侵犯著作权外,还可能涉及以下违法情况:一是AI“魔改”音视频在未经演员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其肖像进行AI“魔改”,可能会构成对演员肖像权的侵犯。二是擅自利用AI技术模仿原表演者的声音,对原作品进行重新配音或修改配音内容,并将其公开发布或用于商业目的,则可能侵犯他人的声音权。三是如果“魔改”后的音视频内容低俗、恶搞,对原作品的声誉造成了负面影响,或者使原作品的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商业价值等受到损害,也可能构成侵权。四是如果AI“魔改”音视频被用于商业目的,且通过误导消费者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优势,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例如,恶意篡改竞争对手的影视视频,使其传达错误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为了个人学习、研究、评论、新闻报道、教学等目的,对音视频进行少量引用、剪辑、修改等,且不影响原作品的正常使用,也未对原作品的市场价值造成实质性损害,属于合理使用,并不构成侵权。”王久成指出,需要注意的是,对于AI“魔改”音视频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在实践中往往存在一定争议,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