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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老板性侵后被公司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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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老板性侵后被公司开除# 】“我一看旁边居然躺着一个只穿着内裤的男人,再一看这人竟然是我老板,我到现在都忘不了那一幕。”丽丽,40岁,在汽车行业打拼17年。去年9月22日,作为国内某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的一名营销总监,她在一场商务宴请中被自家老板王某不断劝酒后喝醉,之后遭到王某的性侵。

维权的过程并非那么顺利。根据浙江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2024年4月2日法院对该案件作出判决,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丽丽经济损失3000元。2024年12月3日,丽丽收到人社局出具的《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书中表明,丽丽受到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符合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认定为工伤……但每一次“胜利”背后,都是丽丽的到处奔走以及煎熬等待,她也在这个过程中看到了职场的残酷。为了“公司的利益”,许多以前的同事和领导都选择站在了丽丽的对面,一位资方股东还曾给丽丽发来消息要其以公司利益为重。4月18日,王某被判刑后不久,丽丽更是被公司以“未遵守公司请假制度且无故旷工”为由辞退。

12月22日,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丽丽表示,事情在网上发酵后,12月13日公司联系到丽丽,给她确定了12个月的(2023年9月23日—2024年9月22日)停工留薪期。“我不认可自己在承受这么大的屈辱后还要被公司这样对待把我开除,我也拿到了工伤认定,下周会提起劳动仲裁。”此外,丽丽还表示,在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后,除了会继续推动自己维权的进展,也会想为有类似经历的姐妹做点什么。“这条路很艰难,但我还是想尝试着帮助更多姐妹。”@新黄河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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