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鹤被曝不合格”,官方回应!
转自:消费日报官方平台
近日,网传“飞鹤(陕西)乳品有限公司多次抽检不合格被责令整改,但具体问题未被公示”。一份落款为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报告称,飞鹤陕西公司检查发现的2项一般性问题已经整改验收合格,未对该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不良危害或影响。
12月16日,陕西省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新浪微博等媒体账号有关飞鹤(陕西)乳品有限公司舆情信息情况的报告。报告提到,针对近期的网络传闻,“近日多次出现抽检被发现问题的情况”夸大了正常监督检查结果的信息,对该公司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并且,抽检发现的两项一般性问题为“前处理车间个别生产设备设施未记录定期维护保养信息”“车间使用的过氧乙酸消毒液未标识配制浓度及配置日期”。
对此,有媒体联系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可信,有些自媒体对网上信息夸大误解,应该由相关公司出面进行回应。
同时,母婴育儿博主、微博大V“奶霸知道”向网友科普,抽检和检查并非一回事。“‘抽检’特指市场监管部门对产品质量的随机抽取检验,从报道看,飞鹤陕西分公司的相关产品近五年来的抽检全部合格。‘检查’是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飞检,两次被披露的问题均为未及时标注保养信息和配置信息的一般性问题,这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我国监管部门对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的严格监督检查,消费者可以更加放心才对。”
有媒体统计发现,自2020年1月至2024年11月,飞鹤陕西公司共接受检查抽查72次,涉及机构包括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陇县人社局,及宝鸡市统计局等。其中,未发现问题68次,占比约94.44%;发现问题并已责令改正4次,占比5.56%。具体包括:2023年6月15日、2023年11月30日、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7日,城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均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并已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