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和县三都镇营业所更名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吉金监复〔2024〕136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安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县三都镇营业所更名的请示》(吉邮银请〔2024〕78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行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县三都镇营业所”更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和县螺溪镇营业所”,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泰和县螺溪镇营业所”。
二、你分行应督促营业所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及许可证换领事宜。
吉安金融监管分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