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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研究】黑龙江省及下辖各市(地区)经济财政实力与债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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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和粮食产地,以能源、装备、石化和食品等传统产业为主导产业,近年受资源衰竭、产业结构、人口老龄化及人才流失等因素制约,经济增长较为乏力,经济规模持续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2023年,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9万亿元,规模居全国各省市降序排列第25位;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6%,增速低于全国水平2.6个百分点,成为当年全国经济增速最低的省份。从产业结构看,黑龙江省粮食产量连续14年位居全国第一,农业对经济的贡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经济则增长乏力,服务业是区域经济增长的首要拉动力。2023年,全省分别实现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3518.3亿元、4291.3亿元和8074.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2.3%5.0%,增速较上年分别提高0.2个、下降3.2个和提高1.2个百分点。从需求端看,2023年黑龙江省消费市场升温,但投资和进出口增速明显下滑,同时人均可支配收入仍低于全国水平。2024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8万亿元,同比增长2.3%,全省经济仍处于低速增长状态。

从下辖地级市(地区)(简称“地市”)情况看,2023年黑龙江省各地市经济格局变动不大,经济总量仍呈明显分化态势。其中哈尔滨作为省会城市,其经济首位度仍显著,油城大庆规模次之,当年二者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5576.3亿元和2862.5亿元,合计占全省GDP的比重达53.1%。除哈庆齐绥4市外,其余9个地市GDP规模均在千亿元以下,其中双鸭山、鹤岗、伊春、七台河等地市产业结构单一,受资源枯竭、环保等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经济体量较小,在全省各地市经济规模排名靠后。从增速看,2023年全省各地市经济增速总体较上年下滑,其中经济体量较小的大兴安岭转为负增长,当年增速为-0.4%,较上年下降5.6个百分点,成为当年全省唯一负增长及增速降幅最大的地区;而作为上年全省唯一负增长的大庆则转为正增长,增速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至1.8%,是当年全省经济增速增幅最高的城市,但增速仍低于全省水平。同年牡丹江和黑河2市经济增长相对较快,分别为4.2%和4.0%,分别较上年提高1.2个、0.7个百分点;除上述四市及齐鸡两市外,剩余七个城市经济增速则处于2%-4%之间。从产业结构看,目前第三产业在黑龙江省各地市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2023年全省共有10个地市三产占比超过40%,其中哈尔滨、牡丹江、大兴安岭占比过半,省内第一大工业城市大庆仍以二产为主,绥化、佳木斯和黑河3市一产占比则均超四成。2024年前三季度,从目前已发布GDP及增速的10个地市来看[1],全省各地市经济呈“8增2降”,其中保持增长的8个地市增速均值为2.5%,呈低位运行状态。从规模看,哈庆仍领先于其他地市,当期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4329.3亿元和2012.5亿元。

黑龙江省财政实力在全国各省市中相对偏弱,财税收入质量一般。2023年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6.15亿元,同比增长8.2%,税收比率为61.6%,略高出上年0.1个百分点,在全国31省市中分别排名第25位、第27位,其中税收比率排名较上年下降四位。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矛盾仍突出,公共财政支出对上级补助收入、债务收入等依赖较大。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仅为24.2%,上级补助收入[2]占全省财政收入合计的比重为46.7%,对财政支出缺口形成重要补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黑龙江省财力贡献较小,且2023年继续减收,自平衡能力持续减弱。当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48.18亿元,同比下降3.1%;政府性基金预算自给率为21.8%,较上年下滑5.9个百分点。2024年上半年度,黑龙江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当期,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2亿元,同比增长3.1%,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较2023年略升1.8个百分点至26.0%;同期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微增1.1%至68.5亿元,其中受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2.9%至45.7亿元。

从下辖地市情况看,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次序大致相同。2023年,哈尔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仍领先其他地市,为313.1亿元;依托于雄厚的油化工业基础,大庆以170.1亿元居全省第二位,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下降;齐齐哈尔则首次突破百亿元,以112.2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其余10地市均低于90亿元,其中大兴安岭以13.8亿元体量仍居全省末位。从增速看,2023年除大庆(-7.1%)仍为负增长外,其余地市呈现不同程度的正增长,增速处于4%-37%之间。从构成看,2023年全省各地市税收收入整体呈增长态势,增速均值达到10%,其中增速最高的是体量较小的伊春,增速为24.3%,而双鸭山、大庆、七台河是当年全省仅有的三个负增长地区;同时除哈尔滨(76.5%)、佳木斯(38.9%)、牡丹江(37.2%)外,其余地市税收比率处于40%-70%之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总体尚可。但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自给能力普遍偏低,除大庆(46.1%)外,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均在35%以下,对上级补助的依赖程度高。2023年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源仍主要来自哈尔滨,受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哈尔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下降4.7%至51.4亿元,在全省占比34.7%。其余地市也主要受制于区域房地产市场景气度低迷,土地出让规模小,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规模仅绥化、大庆2市略超15亿元,整体对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贡献较小,相对应各地市财力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从目前可获取的黑龙江省8个地市[3]情况看,2024年上半年度,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呈“6增2降”,其中哈尔滨收入和支出规模仍居首位。

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发行力度,以一般债务为主的政府债务规模保持增长,在全国各省市中仍处于中下游水平,截至2023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为8497.3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1206.4亿元,位于全国31个省市降序排列第25位。但由于自身财力偏弱,政府债务相对负担较重,以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相比,2023年黑龙江省该指标为6.09倍,位列全国31个省市该指标降序排列第7位。2024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1060.9亿元,位列各省市第25位;截至20249月末,全省存续期内政府债券余额为9019.9亿元,仍居全国各省市第24位。从黑龙江省城投平台带息债务情况来看,全省城投企业2023年末带息债务合计为1039.38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规模降序排列中排名第26位。整体来看,黑龙江省政府债务及城投平台带息债务规模均较小,但相较于区域财力,政府债务负担在全国各省市中相对较重,而城投平台带息债务负担总体不大,在全国处于中下游水平。

从下辖地市情况看,2023年末哈尔滨政府债务余额在黑龙江省内各地市中规模仍最大,达3253.3亿元,占全省债务规模近四成;其次为牡丹江、绥化、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5市,政府债务余额处于500亿元-580亿元之间,压力相对较重;大兴安岭政府债务余额为46.2亿元,绝对规模系全省最小,但全省政府债务相对压力最轻的是大庆,当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数的比值为2.7倍,其余地市该比值处于3倍至9倍之间。黑龙江省城投平台债券余额在全国各省市中相对较小,截至20249月末仅哈尔滨、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4市存在存续城投债,期末债券余额合计为142.6亿元,较20239月末继续减少39.9%,其中哈尔滨和大庆城投债余额位居前两位,合计占全省七成,但整体偿付压力尚可;齐齐哈尔带息债务规模较大,城投平台债务负担为全省最高,2023年末城投带息债务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8倍。

一、黑龙江省经济与财政实力分析

(一)黑龙江省经济实力分析

黑龙江省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和粮食产地,以能源、装备、石化和食品等传统产业为主导产业,近年受资源衰竭、产业结构、人口老龄化以及人才流失等因素制约,经济增长较为乏力,经济总量持续处于全国中下游水平。从产业结构来看,黑龙江省粮食产量持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农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业经济增长乏力,服务业已是区域经济增长的首要拉动力。2023年黑龙江省消费市场升温,但投资和进出口增速明显下滑,同时人均可支配收入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当年经济处于低位运行状态。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经济仍呈低速增长态势。

建国初期,国家通过集中投资,在东北地区建设了以原材料、能源、装备制造为主的工业基地,东北地区形成了以资源型产业以及制造业为主的产业体系,成为新中国工业的摇篮。近年来,因资源衰竭、产业结构问题突出、人口老龄化以及人才流失等要素影响,东北经济呈现衰退态势,其经济发展与东中部省份之间的差距逐步拉大。黑龙江省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和粮食产地,受传统产业持续衰退、新兴替代产业发展滞后以及体制机制改革有待深化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2023年,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9万亿元,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各省市第25位,排名与上年持平;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6%,增速与上年持平,但低于全国增速2.6个百分点,成为当年全国经济增速最低的省份。

黑龙江省已呈现收缩型社会的特征,近年全省自然人口增长率整体呈现下跌,而老年人口占比自2011年起持续较快提高,自2014年起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且幅度持续走阔。截至2023年末,黑龙江省常住人口3062.0万人,较上年末减少37.0万人,全省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1.94‰,人口负增长程度继续加深。从年龄结构看,劳动力年龄人口(15~64岁)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72.4%,较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下降1.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为18.8%,较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上升3.2个百分点。目前,人口流失以及人口老龄化加速已对黑龙江省劳动力供给、消费需求释放形成不利影响,且加重了地方政府在养老、社会保障等非生产性支出的财政负担,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地区经济发展后劲。

作为世界四大黑土带之一,黑龙江省粮食产量持续多年位居全国首位,是我国粮食安全的重要支点,农业对地区经济的贡献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3年,黑龙江省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3518.3亿元,同比增长2.6%;同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7788.2万吨,占全国11.2%,连续14年位列全国第一。同年,黑龙江省第一产业占比达22.2%,显著高于全国第一产业占比15.1个百分点。

工业方面,依托自然资源禀赋以及计划经济时期国家集中投资等地缘政治历史原因,黑龙江省形成了以能源、装备、石化、食品四大产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长期以来第二产业是拉动地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力。但随着我国进入经济结构深度调整期,钢铁、石油石化、煤炭等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以资源型和重工业为主的黑龙江省工业经济承压,工业增长乏力。2023年,全省第二产业增加值为4291.3亿元,占全年GDP比重为27.0%,较上年下滑1.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3%,增速较上年下滑3.2个百分点,低于全国水平7.0个百分点。同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3%,较上年下滑4.1个百分点。从重点行业看,主要因大庆石化等三大炼厂同期检修,石油、煤炭、焦炭等大宗物资价格下降,造成能源行业产值和产量同步大幅下滑,2023年全省能源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3.9%,其中石化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8.9%。同年全省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11861.0亿元,同比下降5.6%,实现利润总额396.2亿元,同比下降35.6%

近年来,受工业经济增长乏力影响,服务业逐步成为黑龙江省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2023年全省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8074.3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较上年提升1.2个百分点,但低于全国水平0.8个百分点;此外,当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为50.8%,为区域经济的主要构成,其中旅游业对服务业贡献大,随着冰雪旅游火爆“出圈”,全年全省共接待国内外游客2.2亿人次,同比增长85.1%,实现旅游收入2215.3亿元,同比增长213.8%

从需求端看,2023年黑龙江省投资和进出口增速明显下滑,消费呈恢复性增长。当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较上年下降15.4个百分点至14.8%,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投资分别同比下降23.8%14.6%14.0%。同时,全省房地产投资持续低迷,2023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457.0亿元,同比下降27.3%,房地产销售继续下滑,当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7.3%。短期内黑龙江省仍将处于去产能、调结构的经济转型期,固定资产投资仍将是全省稳增长的重要手段。消费方面,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5634.2亿元,同比增长8.1%,增速由负转正,较上年提升14.1个百分点,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但从人均可支配收入看,2023年黑龙江省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5万元和1.98万元,分别同比增长4.8%6.3%,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18万元和2.17万元),居民收入水平相对滞后,以及人口流出和老龄化的加剧等,或将成为制约区域消费潜力释放的重要因素。对外贸易方面,2023年黑龙江省完成进出口总额2978.3亿元,同比增长12.3%,增速较上年下滑20.7个百分点;其中,进口额为2217.7亿元,同比增长5.3%,出口额为760.6亿元,同比增长39.4%

2024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8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2.3%,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分别为1126.5亿元、3162.2亿元和6489.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1%-1.8%4.1%。同期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为4.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52.6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348.0亿元,同比增长7.6%,进出口增速居全国第16位,高于全国同期增速2.3个百分点,仍以进口为主,其中进口额为1735.9亿元,同比增长5.7%;出口额为612.1亿元,同比增长13.3%

东北振兴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历史性工程,中共中央、国务院自2003年做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以来,对东北地区采取一系列支持、帮助、推动振兴发展的专门措施。但是由于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东北地区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近年来,黑龙江省持续获得中央各项政策扶持,且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以及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黑龙江省有望更为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将把自身打造为东北亚经贸合作的中心枢纽,同时20219月国务院已批复《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地区发展持续面临较好的政策机遇。2022年以来,黑龙江省陆续出台了关于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和创意设计产业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打造全省发展新引擎,并印发《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黑龙江省科技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黑龙江省冰雪经济发展规划(2022-2030年)》、《黑龙江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将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断提升产业引领力、技术创新力和市场竞争力,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和全方位振兴。

(二)黑龙江省财政实力分析

黑龙江省财政实力在全国各省市中相对偏弱,财税收入质量一般。2023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增长,但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矛盾仍突出,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公共财政支出对上级补助收入、债务收入等依赖较大。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主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全省财力贡献较小,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继续减收,自平衡能力继续减弱。2024年上半年度,黑龙江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

黑龙江省地方财力对上级补助收入依赖较大,2015年以来随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上升,债务收入成为地方收支缺口的重要补充;而相对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黑龙江省财力贡献较小。2021-2023年,黑龙江省财政收入合计[5]分别为7841.77亿元、8423.69亿元和10315.52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合计的比重分别为47.7%、50.0%和46.7%,占比处于较高水平;债务收入占全省财政收入合计的比重分别为17.7%、15.1%和20.4%。随着东北振兴战略的推进以及黑龙江自贸区的建设等,2017年以来黑龙江省获得的中央税收返还和转移性支付规模稳定在3000亿元以上,在全国各省市中处于前列,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大且稳定性较强,能够对地方财力形成有力支撑。

一般公共预算方面,2023年黑龙江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6.15亿元,同比增长8.2%,在全国31省市中排名第25位,排位与上年持平。其中,税收收入为859.65亿元,同比增长8.4%;同年全省税收比率为61.6%,较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在全国31省市中排名第27位,排位较上年下降四位。

2023年,黑龙江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5776.4亿元,同比增长6.0%,主要支出集中在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教育、卫生健康和一般公共服务等领域,上述五项支出分别为1504.7亿元、1087.2亿元、608.7亿元、442.3亿元和399.9亿元。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矛盾突出,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持续处于较低水平,2023年为24.17%,较上年略微提高0.5个百分点,公共财政支出对上级补助收入、债务收入等依赖较大。

政府性基金收入对黑龙江省财政收入的贡献程度较小,202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占全年财政收入合计的比重为1.4%,较上年继续下降0.4个百分点。由于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主要来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土地供应计划和土地市场行情对其产生重要影响,随土地市场降温,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逐年减少,2023年为148.18亿元,同比下降3.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为91.74亿元,同比下降15.3%。从平衡情况看,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681.32亿元,同比增长23.4%,主要是当年发行使用专项债券额度总体增加带动。整体来看,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自给率由2017年的101.2%降至2023年的21.8%,目前处于低水平,自平衡能力弱。

2024年上半年度[6],黑龙江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财政收支矛盾仍较突出。当期,全省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7.2亿元,同比增长3.1%,其中主要受增值税同比下降7.1%至165.9亿元影响,当期完成税收收入449.2亿元,同比下降1.0%;非税收入同比增长9.9%至298.0亿元,主要因纪检监察和法院罚没收入增加带动罚没收入同比增长26.5%,以及省内各地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大资源资产处理力度带动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11.3%。同期,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73.0亿元,同比增长2.9%;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为26.0%。此外,2024年上半年度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同比略增1.1%至68.5亿元,其中主要受土地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同比下降2.9%至45.7亿元;当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8亿元,同比下降59.9%,主要系受上年同期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支出抬高基数影响。

二、下辖各市(地区)经济与财政实力分析

黑龙江省下辖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绥化、佳木斯、鸡西、鹤岗、双鸭山、伊春、七台河和黑河12个地级市以及大兴安岭地区。从省内区域经济发展看,黑龙江省各地市经济发展水平分化较为明显,区域经济大致可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由哈尔滨、大庆构成的首位经济区域,上述两地产业基础相对良好,经济发展水平亦相对较高;第二梯队由齐齐哈尔、绥化、牡丹江、佳木斯组成,该区域经济在全省处于中等水平;第三梯队则包括鸡西、黑河、双鸭山、鹤岗、伊春、七台河和大兴安岭地区,受制于区位因素以及资源枯竭[7],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

(一)下辖各市(地区)经济实力分析

2023年黑龙江省下辖各地市经济格局变动不大,总量分化仍较为明显。其中哈尔滨作为省会城市,其经济首位度依旧显著,油城大庆经济规模次之,除上述2市、齐齐哈尔及绥化外,其余9个地市GDP规模均在千亿元以下,双鸭山、鹤岗、伊春、七台河等资源型地市产业结构单一,受资源枯竭、环保等因素影响,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经济体量较小,在全省各地市经济规模排名靠后。从增速看,2023年各地市经济增速总体较上年下滑,其中经济体量较小的大兴安岭转为负增长(-0.4%),成为当年全省唯一负增长及增速降幅最大的地区;而作为上年全省唯一负增长的大庆则转为正增长,是当年全省经济增速增幅最高的城市,但增速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从产业结构看,目前第三产业已在全省各地市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2023年全省有10个地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40%,其中哈尔滨、牡丹江、大兴安岭占比过半;省内第一大工业城市大庆仍以第二产业为主,绥化、佳木斯和黑河3市第一产业占比则超四成。2024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各地市经济延续低位运行状态,其中哈尔滨和大庆经济规模仍领先于其他地市,鹤岗、伊春、大兴安岭经济总量排名靠后,全省经济体量分化依旧显著。

黑龙江省下辖各地市经济分化格局明显,作为省会城市的哈尔滨,其经济首位度显著,2023GDP5576.3亿元,同比增长3.1%,占全省GDP的比重为35.1%;油城大庆市规模次之,当年GDP2862.5亿元,同比增长1.8%,占全省GDP的比重为18.0%;除上述2市外,齐齐哈尔和绥化是黑龙江省唯二GDP规模过千亿元的城市,分别为1327.6亿元和1234.8亿元;牡丹江和佳木斯2GDP规模则分别为952.6亿元和909.3亿元。四大煤城鸡西、双鸭山、鹤岗、七台河,以及伊春、黑河、大兴安岭等7地市由于面临资源枯竭、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乏力、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经济规模均在670亿元以下,其中鹤岗、伊春、七台河和大兴安岭4地市经济规模不足400亿元,在全省各地市中排名垫底。

从经济增速看,2023年黑龙江省13个地市仅大兴安岭为负增长,当年经济增速为-0.4%,较上年下降5.6个百分点,成为全省经济唯一负增长及降幅最大的地区,而大庆经济增速虽仍低于全省水平(2.6%),但当年转为正增长,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至1.8%,是全省经济增速增幅最高的城市。同年牡丹江和黑河2市经济增长相对较快,分别为4.2%4.0%,分别较上年提高1.2个、0.7个百分点;除上述4地市及齐齐哈尔、鸡西2市外,剩余7个城市经济增速则处于2.0%-4.0%之间。从经济增速变动情况看,全省13个地市呈“58降”,增幅在0.6-2.1个百分点区间,降幅处于0.4-5.6个百分点之间,增速变动均值为-1.04%,全省各地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近年来黑龙江省产业结构持续调整,目前第三产业已在各地市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2023年,除鹤岗、双鸭山、大庆3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超30%不足40%外,全省其余10个地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比均超过40%,其中哈尔滨、牡丹江、大兴安岭的第三产业则占比过半,分别为65.5%56.3%56.0%。第一产业在黑龙江省经济结构中同样占据重要地位,2023年绥化、佳木斯和黑河第一产业增加值占比均超40%,农、林业系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由于全省工业体系具有明显重化工和资源依赖型特征,近年来受去产能、调结构和环保政策收紧等影响,工业经济持续承压,第二产业对传统工业城市经济增长的贡献长期处于下行通道,地区经济结构中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不高。其中,省内第一大工业城市大庆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最高,为57.1%,其次为七台河和鹤岗,分别达41.8%32.6%,其余地市第二产业增加值占比均在30%以下。

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看,除大庆(8.1%)、绥化(1.7%)外,2023年黑龙江省其余11个地市固定资产投资均为负增长,且增速分化仍较为明显。其中,齐齐哈尔增速为-37.3%;双鸭山和佳木斯次之,分别为-35.0%-31.9%;哈尔滨、伊春、七台河、鹤岗增速在-24%-30%之间,剩余地市增速在-10%以下。从增速变动情况来看,全省各地市投资增速变动呈“211降”,其中牡丹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上年回升11.6个百分点至-3.3%,是当年省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增幅最高的城市,而伊春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较上年大幅下滑59.3个百分点至-25.8%,是全省当年投资增速降幅最大的城市。

外贸方面,2023年大庆、哈尔滨、牡丹江贸易体量仍在黑龙江省各地市处于前三位,分别为1436.7亿元、495.3亿元和323.7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合计为75.7%;其余地市除黑河(263.2亿元)外,进出口总额均低于130亿元。具体来看,大庆2023年进出口总额增速为1.7%,其中进口总额1364.6亿元,同比增长1.4%,出口总额72.1亿元,同比增长7.7%;哈尔滨2023年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7.7%,其中进口总额282.5亿元,同比增长12.3%,出口总额212.8亿元,同比增长56.0%;牡丹江2023年进出口总额同比增长21.1%,其中进口总额152.7亿元,同比增长4.3%,出口总额171.0亿元,同比增长41.8%。总体看,受国际贸易环境日趋严峻复杂、出口比较优势不足以及持续的原油进口等因素影响,黑龙江省对外贸易活动仍集中在少部分地市,且仍存在较大贸易逆差。

消费方面,2023年黑龙江省13个地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呈增长,增速处于7%-9%之间,平均增速达7.7%,其中哈尔滨为8.6%,增速居于全省首位。从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看,黑龙江省各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处于较低水平,2023年各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18万元),其中大庆和哈尔滨分别为4.89万元和4.58万元,其余地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低于4.00万元,鹤岗最低,为2.87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各地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2.16万元)相近,其中牡丹江和鸡西2市相对较高,分别为2.62万元和2.59万元,双鸭山最低,为1.89万元。总体看,黑龙江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对偏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居民消费增长。

从目前已发布GDP及增速的10个地市来看,2024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各地市经济总量呈“82降”,其中保持增长的8个地市增速均值为2.5%,呈低位运行状态。从规模看,哈尔滨和大庆仍领先于其他地市,当期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4329.3亿元和2012.5亿元。

(二)下辖各市(地区)财政实力分析

1. 下辖各市(地区)一般公共预算分析

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次序大致相同。2023年,省会哈尔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仍远超其他地市;依托于雄厚的油化工业基础,大庆居全省第二位,但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有所下降,是全省唯一负增长的城市;齐齐哈尔则首次突破百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其余10地市均低于90亿元,其中大兴安岭仍居全省末位。增速方面,2023年除大庆(-7.1%)外,其余地市呈现不同程度的正增长,增速在4%-37%之间。同年全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总体尚可,税收收入整体呈增长态势,税收增速均值为10.0%,其中双鸭山、大庆、七台河是当年全省仅有的三个负增长地区。但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自给能力普遍偏低,对上级补助的依赖程度高。从目前可获取的8个地市情况看,2024年上半年度,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均呈“62降”,其中哈尔滨收入和支出规模仍居首位。

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次序大致相同,2023年省会哈尔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远超其他地市,为313.1亿元;依托于雄厚的油化工业基础,大庆以170.1亿元居全省第二位;齐齐哈尔则首次突破百亿元,以112.2亿元居全省第三位;其余各地市均低于90亿元,其中牡丹江、绥化、佳木斯3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75-90亿元之间,剩余地市则不足55亿元,同时大兴安岭以13.8亿元仍位于全省末位。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看,2023除大庆(-7.1%)仍为负增长外,其余地市均呈现不同程度的正增长,其中伊春、绥化、鹤岗分别同比增长36.3%33.6%4.7%,其余地市增速在7%-24%之间,当年全省各地市增速均值为16.1%。从增速变动趋势看,2023年全省各地市增速变动呈“76降”,增速变动均值为7.9%,其中哈尔滨、绥化增速较上年分别提高47.7个、39.5个百分点,是当年增幅居全省前二的城市;大兴安岭则是降幅最大,增速较上年下滑7.6个百分点。

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看,2023年哈尔滨市税收比率为7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质量较好,同时除佳木斯(38.9%)、牡丹江(37.2%)外,其余地市税收比率在40%-70%之间,当年全省各地市税收比率均值为51.9%,较上年小幅下降2.2个百分点。主要受减税降费政策推行等导致上年基数较低影响,2023年全省各地市税收收入呈“103降”,税收增速均值为10.0%,较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其中增速最高的是伊春,当年增速为24.3%;而负增长的双鸭山、大庆、七台河3市中下降最多的是七台河,增速为-10.2%

从一般公共预算自给能力看,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支平衡对上级补助收入依赖大,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一般,加之民生、保障领域支出的持续扩张,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覆盖程度整体处于较低水平。2023年,仅大庆(46.1%)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超过45%,其余12个地市均低于35%,其中大兴安岭一般公共预算自给率最低,仅为12.2%

从目前可获取的8个地市情况看,2024年上半年度,黑龙江省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呈“62降”。其中哈尔滨收入仍领先于其他地市,当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73.7亿元,同比增长4.1%,大庆则同比下降14.9%81.4亿元,仍居当期全省第二位;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和鸡西均为正增长,增速均值为9.1%,分别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9亿元、53.5亿元、44.0亿元、33.7亿元和27.8亿元,而七台河仅实现12.1亿元,同比下降27.0%。支出方面,2024年上半年度,除大庆(-7.5%)和佳木斯(-4.3%)外,黑龙江省其余各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均保持增长,其中增速最高的为牡丹江,达14.2%。从规模上看,同期哈尔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94.8亿元,规模仍居首位;七台河仍不足50亿元,居全省末位,其余地市则处于100亿元-250亿元之间。

2. 下辖各市(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分析

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省会哈尔滨,2023年受土地市场景气度及政策调控影响,哈尔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继续减收。其余地市土地出让规模仍较小,2023年仅绥化、大庆2市基金预算收入规模略超15亿元,整体对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的贡献较小,相对应各地市财力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

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源主要集中在省会哈尔滨,2023年受土地市场景气度及政策调控影响,哈尔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继续同比下降4.7%51.4亿元,在全省占比34.7%。其余地市中仅绥化、大庆、齐齐哈尔3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规模超过10亿元,分别为15.8亿元、15.7亿元和14.5亿元,最末位的大兴安岭仅为1.0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看,2023年全省呈现“58降”态势,增速均值为-7.0%,其中鸡西、绥化、伊春以两位数增长,分别为29.1%15.7%11.0%,牡丹江、七台河分别同比下降35.8%37.8%,是全省降幅最为突出的两个地区,整体看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增速年度间波动较大。

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相比,2023年黑龙江省各地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率均在20%以下,比率均值为10.8%,较上年下降3个百分点。由于区域土地市场景气度低迷,除哈尔滨外,省内各地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普遍较为薄弱,相应的各地市地方财力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

三、黑龙江省及下辖各市(地区)债务状况分析

(一)黑龙江省债务状况分析

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发行力度,政府债务规模保持增长,在全国各省市中仍处于中下游水平,但由于自身财力偏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民生、社会保障等财政刚性支出持续扩张,区域债务压力加大,政府债务负担相对较重。

为推进实施脱贫攻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支持城市道路和公路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公益项目及产业项目建设等,近年来黑龙江省加大政府债券发行力度,政府债务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全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02.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921.0亿元,再融资债券1181.8亿元。截至2023年末,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8520.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5329.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3191.0亿元。2024年,财政部下达黑龙江省新增债务限额670亿元,今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190.4亿元。

截至2023年末,黑龙江省政府债务余额为8497.3亿元,较2022年末增加1206.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为5322.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为3175.2亿元。从债务级次来看,黑龙江省政府债务主要集中于地市级,2023年末省本级、地市级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分别为968.6亿元和7528.8亿元。

从全国各省市横向对比看,2023年末,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位于全国各省市降序排列第25位,绝对规模处于中下游水平。从偿债保障程度看,2023年末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是其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9倍,位列全国各省市该指标降序排列第7位,与上年一致,债务负担较重。

2024年前三季度,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券发行1060.9亿元,位列全国各省市降序排名第25位,其中一般债券发行648.3亿元、专项债券发行412.6亿元。截至20249月末,黑龙江省存续期内政府债券余额为9019.9亿元,仍位居各省市降序排名第24位。总体看,近年来黑龙江省债务规模持续扩大,但财政收入增长较为乏力,同时民生保障领域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进一步加大。

(二)下辖各市(地区)债务状况分析

2023年黑龙江省各地市的债务规模总体呈较大幅增长,债务偿付压力进一步加重。同年末,哈尔滨政府债务余额在省内各地市中规模仍最大,占全省债务规模近四成;大兴安岭政府债务规模系全省最小,但全省政府债务相对压力最轻的地市为大庆。

2023年,黑龙江省各地市政府债务规模总体保持较大幅增长,13个地市平均增速为19.8%,除大兴安岭、伊春、七台河增速小于8%外,其余城市呈两位数增长,处于11%-49%之间,其中大庆以48.3%居首位。从债务规模看,2023年末,哈尔滨政府债务规模在省内各地市中仍最大,达3253.3亿元,占全省的38.3%;其次为牡丹江、绥化、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5市,分别为576.2亿元、551.3亿元、540.8亿元、507.0亿元、503.4亿元;双鸭山政府债务余额突破三百亿元,较上年末增加93.2亿元至380.7亿元,其余6个地市政府债务余额在270亿元以下,其中大兴安岭以46.2亿元居全省末位。

从债务结构及偿债能力看,黑龙江省各地市政府债务以一般债务为主,2023年末全省一般债务余额为5322.1亿元,占政府债务总额的62.6%,其中哈尔滨一般债务占全省政府一般债务的比重达33.7%;专项债务方面,同年末黑龙江省专项债务余额为3175.2亿元,其中哈尔滨市专项债务占全省比重达46.0%。哈尔滨2023年末专项债务余额与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值为28.5倍,而其余地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规模偏小,以此测算专项债务保障稳定性的实际意义较低。从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来看,2023年末哈尔滨、双鸭山2市的比值分别为8.9倍和8.1倍,伊春、七台河、牡丹江、鹤岗、佳木斯、绥化、鸡西7市该比值在4.8-7.5倍之间,债务压力相对较重;而全省债务负担最轻的地区为大庆,该比值为2.7倍。

黑龙江省城投平台债券余额在全国各省市中相对较小,截至20249月末,全省仅哈尔滨、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4市存在存续城投债,且债券余额较20239月末继续减少。其中,经济和财政实力较强的哈尔滨和大庆城投债规模居前,但偿付压力尚可,齐齐哈尔带息债务规模较大,城投企业债务负担相对较重。

从黑龙江省存续城投债情况看,省内城投企业发债规模不大,在全国排名靠后。2023年及2024年前三季度,全省发行城投债规模分别为42.7亿元、14.9亿元,截至20249月末城投债余额合计142.6亿元,较20239月末减少39.9%,在全国31个省市规模降序排列中居于第27位,排名较上年下降一位。具体来看,截至20249月末,全省13个地市中有存续城投债的地市为哈尔滨、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4市,期末城投债余额分别为55.7亿元、48.7亿元、35.9亿元和2.3亿元,分别占全省城投债余额的39.1%34.1%25.2%1.6%;与2023年所在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值分别为0.18倍、0.29倍、0.41倍和0.02倍,存续城投债负担较轻。

从黑龙江省城投平台带息债务情况来看,黑龙江省城投企业2023年末带息债务合计为1039.38亿元,在全国31个省市规模降序排列中排名第26位,是当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0.74倍,该指标在全国处于中下游水平,其中哈尔滨、大庆、牡丹江、齐齐哈尔4市城投企业2023年末带息债务分别为342.07亿元、237.49亿元、145.85亿元和313.96亿元,是当年所在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1.09倍、1.40倍、1.65倍和2.80倍。

[1] 牡丹江、双鸭山、七台河3市暂未披露2024年前三季度GDP及增速情况。

[2] 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

[3] 包括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黑河、鸡西和七台河。

[4] 2020年末相关人口数据源自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公报,其中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此次普查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的年平均增长率,单位为%。

[5] 本报告中,财政收入合计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三项合计。

[6] 黑龙江省2024年上半年度财政收入及增速均来自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通报。

[7] 在国务院先后确定的69个资源枯竭城市(县、区)中,黑龙江省的伊春、大兴安岭、七台河、五大连池、鹤岗、双鸭山6个城市均在其列。

[8] 下图中带*的省份表示不包括辖区内计划单列市数据,下同。

 作者:新世纪评级公共融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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