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巴中监管分局关于巴中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巴金监复〔2024〕30号
巴中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巴中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股权的请示》(巴中中银富登发〔2024〕52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巴中人民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行9%股权。受让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行60%股权。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