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ESG双周报第60期】欧洲推进对ESG评级机构的监管
市场投研资讯
(来源:市场投研资讯)
ESG指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是投资和评估企业的新理念新方法。在分析和投资的决策过程中,不仅要重视企业的财务信息,也要重视ESG非财务信息。考虑ESG因素的投资也叫负责任投资,具有受托人责任,旨在推动公司把社会环境等要求融入到企业业务中去,降低风险,实现价值创造,产生长期回报。本系列主要从这一角度出发,针对国内外ESG相关的政策和热点进行跟踪和梳理,为长期投资的方向和方法论提供参考。
海外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1)欧洲理事会宣布已最终批准建立首个欧盟级永久碳移除、碳农业和产品碳储存认证框架,并打击“洗绿”行为。(2)欧盟通过了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新规则,来提高ESG评级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增强投资者对可持续金融产品的信心。(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发布新指南,助企业识别和报告可持续性风险与机遇,识别和披露可能对其短期或长期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本成本产生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并评估重要性。(4)英国公布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立法草案,新的立法草案将把ESG评级提供商置于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之下。(5)在COP29上达成了“巴库气候团结契约”,并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以及相关安排,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以及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行动、明年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基础。(6)马来西亚、印尼、泰国以及新加坡结成东盟碳市场框架联盟,在COP29上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以推进东南亚国家联盟内部的区域合作。备忘录为期两年,旨在加强高完整性碳信用的供需,提高市场流动性,为日后增加联盟成员做好准备。
国内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1)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年度ESG系列研究成果,包括《中国上市公司ESG发展报告(2024年)》、《中国上市公司ESG行业报告(2024年)》和《中国上市公司ESG价值核算报告(2024年)》,全面展示上市公司ESG最新工作实践及趋势,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参考。(2)《2024中国ESG发展白皮书》于11月9日正式发布。该白皮书聚焦2024年度中国ESG发展、政策动态、全球市场趋势,以及出海、碳市场、生物多样性等热点议题。(3)工信部发布公告,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鼓励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4)碳普惠两项团体标准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上正式发布,包括《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 行:充电桩》与《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 住:智能垃圾分类》两项碳普惠团体标准,旨在精准测算和评估公民绿色行为的碳减排量,持续为消费领域的公众碳减排量提供衡量标准,推动碳普惠行业的蓬勃发展。(5)《可持续发展蓝皮书:中国可持续发展评价报告(2024)》在COP29中国角发布,发布了2024年度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指数,以及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要城市可持续发展成效评价结果。自开展评估以来,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指数已连续7年稳步提高,累计增幅达46.8%。
一、国内外ESG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二、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
三、历史数据不代表未来业绩
01
前言:ESG的研究意义
ESG指环境(Environment),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是投资和评估企业的新理念新方法。在分析和投资的决策过程中,不仅要重视企业的财务信息,也要重视ESG非财务信息。考虑ESG因素的投资也叫负责任投资,具有受托人责任,旨在推动公司把社会环境等要求融入到企业业务中去,降低风险,实现价值创造,产生长期回报。
2020年10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对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针对性部署;此后,随着我国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中,国内的投资和产业对ESG也越发重视。本系列主要从这一角度出发,针对国内外ESG相关的政策和热点进行跟踪和梳理,为长期投资的方向和方法论提供参考。
02
海外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
欧盟立法者批准建立碳移除认证体系的法规
欧洲理事会宣布已最终批准建立首个欧盟级的永久碳移除、碳农业和产品碳储存认证框架,旨在建立一个量化、监测和验证碳移除的认证体系,并打击“洗绿”行为。
碳移除解决方案包括从工业技术(如直接空气捕集项目)到自然碳汇等多种方式。碳移除项目的融资可以来自碳信用或政府激励等多种渠道,这就需要一个系统来验证和量化项目的影响和质量。该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理事会表示,届时它将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遵守该框架的组织将获得认证,投资者、合作伙伴和客户可以利用该认证来确定组织在碳减排方面的合规性。要获得认证资格,组织需要实施能够实现永久碳移除的系统,这些系统可以捕集并储存大气或生物碳数百年(如碳捕集与储存的生物能源、带储存的直接空气捕集);实施将碳捕集并储存在长期产品中的系统(如木材建筑产品),储存时间至少为35年;以及有助于提升森林和土壤中碳封存的农场系统,或减少土壤中温室气体排放的系统,这些活动需要至少持续五年(如再造林、恢复泥炭地或湿地、改进肥料使用)。
这些碳移除活动需要满足四项标准,组织才能获得认证:它们必须带来量化的净碳移除效益或净土壤减排效益;它们必须是额外的,这意味着它们超出了单个经营者层面的法定要求,并且它们需要认证的激励效应才能在经济上可行;它们必须确保碳的长期储存,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碳释放的风险;它们不应对环境造成重大损害,并且能够为一个或多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带来协同效益。此外,符合认证条件的活动需要经过第三方认证机构的独立验证,才能获得理事会认证。第三方认证机构必须遵守严格透明的监督、验证和报告规则,这将提高对该系统的信任,并确保环境的完整性。
该法规生效四年后,欧盟委员会将建立一个全欧盟范围的电子登记系统,以确保各组织的透明度和完整追溯性,该系统将根据认证的碳移除和土壤排放减少活动所产生的碳净效益发放证书。
欧盟通过立法监管ESG评级提供商
11月19日,欧洲理事会的欧盟成员国宣布已通过了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新规则,来提高ESG评级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增强投资者对可持续金融产品的信心。该法规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20天后生效,并在生效18个月后适用。
新法规是在欧洲市场监管机构(ESMA)于2021年初致函欧盟委员会后制定的,该信函指出ESG评级行业目前处于无监管状态以及由此产生的缺乏透明度问题对投资者构成了潜在风险。2021年7月,欧盟委员会推出了新的可持续金融战略,其中包括承诺采取行动提高ESG评级的可靠性、可比性和透明度,并随后要求ESMA开始审查市场参与者。2023年6月,欧盟委员会公布了一项提案,要求ESG评级提供商接受ESMA监督,以确保质量和可靠性,要求包括使用严格客观的方法、防止利益冲突以及提高方法、模型和关键评级假设的透明度。
根据新法规,ESG评级提供商将被置于ESMA的管辖之下,提供商需要得到监管机构的授权和监督,并遵守包括评级方法和信息来源在内的透明度要求。新法规还要求在欧盟以外设立的ESG评级提供商必须获得欧盟授权的ESG评级提供商对其ESG评级的认可,或获得基于量化标准的认可,或根据提供商原籍国当局与ESMA之间的等效性决定,将其纳入欧盟ESG评级提供商登记册,才能在欧盟开展业务。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发布指南,帮助企业识别和披露可持续性风险与机遇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于11月19日宣布发布一份新指南,旨在帮助企业识别和披露可能对其短期或长期现金流、融资渠道或资本成本产生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的重要信息,并评估重要性。据IFRS称,新指南是在“投资者和全球资本市场越来越多地要求提供此类信息以便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的情况下发布的。
新指南的一个重点领域是指导公司理解《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1》中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的概念,还重点关注重要性流程,包括强调应用ISSB准则的公司如何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利用已有的重要性判断流程。
此外,新指南还为公司提供了推动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披露与财务报表之间相互联系时的考虑因素,以及公司在应用ISSB准则的同时应用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ESRS)或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准则(GRI)时的考虑因素。
英国公布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立法草案
英国政府公布旨在监管ESG评级提供商的立法草案,并计划于2025年初向议会提交最终确定的法律。新的立法草案提出将把ESG评级提供商置于金融行为监管局(FCA)的监管之下。
根据立法草案,ESG评级提供商必须获得FCA的授权,并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对提供商的监管有效性、商业模式和其他要求的评估。该法规将同时适用于在英国制作的评级,以及通过业务关系向英国用户提供的海外评级。该立法草案还概述了一些ESG评级提供商在监管范围之外的情况,如FCA法规已经涵盖的信用评级和投资研究提供商,它们提供ESG评级是现有活动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独立评级。
在推出立法草案的同时,英国财政部发布了对2023年咨询的回应,该咨询发现市场对该法规有广泛支持,95%的受访者(包括87%的评级提供商本身)同意对ESG评级提供商引入监管。受访者支持的主要监管要求包括提高ESG评级方法的透明度,以及解决利益冲突问题。政府在咨询答复中概述了启动ESG评级监管制度的预期四年过程,预计将于2025年初出台立法,然后由FCA制定监管政策提案并进行咨询,之后受影响的公司将完成授权程序,然后该制度将正式生效。
COP29闭幕达成“巴库气候团结契约”
11月24日凌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在延期30多个小时后正式闭幕。大会达成了2025年后气候资金目标以及相关安排,设立了到2035年发达国家每年至少3000亿美元的资金目标以及每年至少1.3万亿美元的气候融资目标,达成了“巴库气候团结契约”,为发展中国家开展气候行动、明年提交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奠定了基础。
近200个缔约方打破了多年多边谈判僵局,终于在23日晚的会议上就《巴黎协定》第六条下国际碳市场机制达成一致。这标志着《巴黎协定》第六条国际碳市场机制运行细则已经明确,《巴黎协定》中最后一个未决项目最终确定。大会还就减缓气候变化工作计划、全球适应气候变化目标等做出安排,进一步巩固了全球绿色低碳转型的大势。COP29中国代表团团长、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指出,今年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30周年,30年的气候公约虽非一帆风顺,但始终在向前行。人类是命运共同体,面对气候危机,我们唯有团结协作,共同应对,坚持多边主义,同舟共济,合作共赢。
马来西亚、印尼、泰国以及新加坡结成东盟碳市场框架联盟
11月19日,马来西亚碳市场协会(MCMA)、印度尼西亚碳贸易协会(IDCTA)、泰国碳市场俱乐部和新加坡可持续金融协会在COP29上签署了一份合作备忘录以推进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内部的区域合作。东盟碳市场联盟(ACM)下的合作备忘录为期两年,旨在加强高完整性碳信用的供需,提高市场流动性,并为日后增加联盟成员做好准备。该联盟还在探索建立东盟共同碳框架的可能性。
这些国家碳市场协会的成员已经在通过能力建设和提高认识的举措为共同碳框架奠定基础。成员们一致认为,这样一个联盟将分阶段运作,第一阶段是产生足够的供应,然后就是讨论市场需求,第三阶段将涉及走向履约市场,最后的第四阶段将是该框架尝试让这些碳信用在国际范围内进行交易的阶段。
03
国内ESG热点政策及事件回顾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年度ESG系列研究成果
2024年11月22日,中上协在京召开2024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大会,会上发布了年度ESG系列研究成果,包括《中国上市公司ESG发展报告(2024年)》《中国上市公司ESG行业报告(2024年)》和《中国上市公司ESG价值核算报告(2024年)》,全面展示上市公司ESG最新工作实践及趋势,为相关市场主体提供参考。
《中国上市公司ESG发展报告(2024年)》由中上协联合可持续发展(ESG)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委员单位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写并发布。该报告为第四年发布,在2023年工作基础上全面梳理国际国内ESG最新政策进展,汇总上市公司ESG调研问卷结果,提炼总结年度五百余篇上市公司优秀案例实践和特色做法,并对上市公司ESG发展现状、趋势和问题进行归纳,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上市公司开展ESG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引,促进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中国上市公司ESG行业报告(2024年)》由中上协编写发布,委员会委员单位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报告在2023年行业报告基础上,总结分析电力、医药生物、交通运输、电力设备、有色金属、银行、非银金融等七个行业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和实践情况,从行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宏观政策的影响、产业链的市场影响、ESG信息披露现状、重点议题管理实践等方面进行系统性分析,全面呈现行业ESG披露要素和践行能力,以期为不同行业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ESG信息披露、稳步提升ESG工作水平提供参考。
《中国上市公司ESG价值核算报告(2024年)》由中上协编写发布,委员单位责扬天下(北京)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该报告对一年来国内外在环境与社会影响方面的研究与实践进行梳理,对2023年中国上市公司ESG价值表现进行分析,并探索了ESG价值核算在可持续投资、公司可持续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在“双碳”战略和可持续金融政策的引领下,为公司估值提供可参考的数据基础和分析工具,推动可持续金融发展。
《2024中国ESG发展白皮书》正式发布
《2024中国ESG发展白皮书》于11月9日在第十五届财新峰会ESG专场暨中国ESG30人论坛2024年会现场正式发布。这是连续的第五年发布该白皮书,聚焦2024年度中国ESG发展、政策动态、全球市场趋势,以及出海、碳市场、生物多样性等热点议题。白皮书还引入联想、蚂蚁集团、远景、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东方证券等多家机构实践案例,追踪展示ESG2.0这一理念,在企业、金融机构的战略构建、业务布局以及出海、业务创新、金融服务等具体场景中的践行路径,丰富ESG的概念内涵和路径探索。
工信部规范光伏制造行业新规出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11月20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和《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以进一步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出,引导地方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合理布局光伏制造项目,鼓励集约化、集群化发展,引导光伏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参与光伏行业绿色低碳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参照光伏行业绿色制造相关标准要求,开展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评价等工作。鼓励企业在生产制造过程中优先使用绿色清洁电力,采用购买绿色电力证书、建设应用工业绿色微电网等方式满足绿色制造要求。此外,企业应依据有关政策及标准,开展光伏产品碳足迹核算鼓励企业通过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1S014064温室气体核证、碳足迹认证,开展ESG信息披露工作。
碳普惠两项团体标准在COP29上正式发布
《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行:充电桩》与《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住:智能垃圾分类》两项碳普惠团体标准于11月14日在COP29消费端碳减排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发布,旨在精准测算和评估公民绿色行为的碳减排量,持续为消费领域的公众碳减排量提供衡量标准,激励公众践行绿色行为,并推动碳普惠行业的蓬勃发展。该系列团体标准以《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导则》为基础,针对“充电桩充电”和“智能垃圾分类”两大低碳减排场景,详细阐述了温室气体减排量的量化原则、方法、数据监测与质量管理要求,以及减排量评估报告的编制指导。这两项标准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已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全文公布。
《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行:充电桩》的实施,不仅填补了国内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应用碳减排量化评估方面的空白,还为公民个人或充电桩运营单位提供了量化评估新能源汽车出行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的科学依据。《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指南住:智能垃圾分类》的制定,则通过量化评估智能垃圾分类行为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为公民个人和智能垃圾分类实施单位提供了科学的减排依据,进一步激发了社会各界参与垃圾分类和碳减排的积极性。
中国可持续发展蓝皮书在巴库气候大会中国角发布
《可持续发展蓝皮书:中国可持续发展评价报告(2024)》于11月19日下午在COP29中国角“迈向碳中和的中国可持续发展新实践”主题边会上发布。该蓝皮书由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地球研究所主编,发布了2024年度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指数,以及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主要城市可持续发展成效评价结果。经综合评估,珠海、青岛、杭州、广州、北京、上海、南京、无锡、长沙和合肥等城市表现出更好的可持续发展综合能力。
报告指出,自开展评估以来,中国可持续发展综合指数已连续7年稳步提高,累计增幅达46.8%。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资源环境、消耗排放和治理保护五个单项指数均保持上升态势。中国正逐步形成可有效支撑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城市空间格局。未来,中国将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致力于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持续为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中国方案。
风险提示
一、国内外ESG政策推进不及预期
二、宏观经济下行超预期
三、历史数据不代表未来业绩
说明:本订阅号资料基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布证券研究报告制作。
证券研究报告:《欧洲推进对ESG评级机构的监管——东方证券ESG双周报第六十期》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日
分析师:薛俊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5100002
分析师:赵越峰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13060001 香港证监会牌照:BPU173
分析师:段怡芊 执业证书编号:S0860524010001 香港证监会牌照:BVI649
特此声明:禁止任何公众媒体或者其他机构未经我司协议授权私自刊载或者转发我司的证券研究报告及其摘要、或我司证券分析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评论意见。提示我司证券研究业务客户不要将我司证券研究报告及评论意见等证券研究服务内容转发给他人,提示我司证券研究业务客户慎重使用公众媒体刊载的证券研究报告。
免责声明:本内容仅发送给东方证券研究所指定客户接收方。其内容可能包含某些享有依据法律规定具有专属性或需要保密的信息。任何未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或授权而对所载内容及其附件进行使用、披露、分发、复制或其他类似不当行为均被严格禁止,且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任何不当行为要求行为人赔偿全部损失。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任何情况下,对于使用该内容所包含的信息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等后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