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发布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 完善固收类、权益类等资产分类标准
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 袁园)11月29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对《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修订,形成《保险资产风险分类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正式发布。
《办法》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四大方面,分别是扩大资产风险分类的覆盖范围,完善固定收益类资产分类标准,完善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风险分类标准,完善组织实施管理等。
例如,保险公司进行资产风险分类,不得出于粉饰财务报表、提升绩效等考虑随意调整资产风险分类结果,不得瞒报、漏报、故意迟报不良资产,不得将资产风险分类结果用于不正当竞争、误导金融消费者等非法或不当目的。
《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将资产风险分类制度、程序和执行情况纳入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审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可视情况采取责令保险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不接受审计报告和行业通报等措施,情节严重的,可向相关部门移送线索材料,由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保监会关于试行〈保险资产风险五级分类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14〕82号)同时废止。“发布实施《办法》是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提升资产质量,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政策,提升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