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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风光制氢运行容量视同配储容量,鼓励天然气管道掺氢及纯氢管网建设

市场资讯 2024.11.29 19:03

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11月27日,潍坊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对《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鼓励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消纳制氢,制氢装机运行容量视同配建储能容量。

《征求意见稿》在加强氢能制储运扶持方面具体措施如下。

优先支持氢能产业重点项目推荐纳入省市重点项目。鼓励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消纳制氢,制氢装机运行容量视同配建储能容量。

鼓励企业高效利用工业副产氢,引导氢源利用多元化发展,延伸氢制液氨、甲醇等产业链条,鼓励打造工业副氢提纯制氢用氢示范产业园区,推动区域氢能产业链生态发展:鼓励研究高效、安全的储氢方法、储氢容器和储氢材料。

对从事车用氢气、能源氢气等氢制造项目,按设备购置款给予10%-30%的奖补,单个项目不超过500万元。鼓励采用30-50MPa的高压大容量管束集装箱车辆、液氢槽罐车等进行氢气输运。

另外,《征求意见稿》中鼓励天然气管道掺氢及纯氢管网建设。掺氢管道和化工园区以外的输氢管道,暂按城镇燃气管道进行管理,研究制定天然气管道掺氢(含纯氢管道)管理办法。在支持扩大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支持加氢站建设和运营、支持氢能社区建设、引进和培育氢能产业高端人才、支持氢能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大数据综合监控平台建设、支持参与标准制修订、推动氢能科普基地作用发挥、加大氢能产业金融扶持等方面制定各种支持政策。

通知和《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反馈,请发送至wfsfgwnyghk@wf.shandong.cn;

 2.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潍坊市东风东街6396号阳光大厦9楼市发改委能源规划发展科。

 联系电话:0536-8090697

                                 2024年11月27日

(转自:储能与电力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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