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自己非亲生诉母亲不得继承遗产
转自:九派新闻
【#男子疑自己非亲生诉母亲不得继承遗产#】#女子未婚先孕生子随意改名登记#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肇庆四会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及母子关系的遗产继承纠纷案。原告李某要求独自继承其父在A市和B市的房产及车位,其母刘女士不得继承遗产。李某声称,刘女士并非其亲生母亲,因此无权继承父亲的遗产。据了解,李某的怀疑源于十几年前发现的一个“秘密”:父母的结婚登记时间晚于其出生时间,且出生证明上“母亲姓名”一栏写着别人的名字。此后,李某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尤其是在父亲因意外去世后,母子关系更加紧张。然而,刘女士在接受法官询问时透露了事情真相:李某是她与丈夫未婚先孕的孩子,由于当时家人反对,户口簿未到手,无法及时结婚。在孩子出生时,她害怕未婚生育带来不良影响,便随意填写了一个名字。法官在了解事情原委后,组织双方进行了一次深入的交流。在法官的劝说下,李某态度软化,最终向母亲表达了歉意,母子二人心结逐渐解开。@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