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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持续推进医药集采落地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乌鲁木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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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史传芝)自治区扎实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持续开展集采工作,推进集采提质扩面,已建立国家、自治区、地州市、医疗机构的分级采购体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集采工作。截至目前,累计节省医药费用299.98亿元。

集中带量采购,以“团购”的方式,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达到有效挤压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虚高“水分”的目的,逐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11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了解到,该局持续扩大集采覆盖面,全面落实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多层次推进省级(含省际)带量采购,积极探索区域联盟集采。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参与48批1204种药品和49批128种医用耗材的集采工作,落地实施的集采药品共36批1083种、医用耗材24批50种。

在集采到期接续方面,自治区医保局参与广东、河南等省际联盟集采到期接续工作,完成了3批药品、2批医用耗材协议期满接续,以及5批药品、4批耗材采购期内接续,巩固改革成果。

落实落细配套政策,有序推动药品集采结余留用工作,各地医保部门已向定点医疗机构发放8720.83万元结余留用资金,发挥集采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正向激励和引导作用,提高医疗机构参加集采的积极性,确保集采可持续。

自治区探索 “南北中”区域联盟效应有效放大。今年,由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等9家医疗保障局共同组成的“中部联盟”,完成了首轮区域联盟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选结果已在自治区医疗机构落地执行,涉及药品品种13个,平均降幅超过50%,涉及医用耗材2类,平均降幅超过70%。

目前,“南北中”区域联盟的第二轮集中采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统筹安排分别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喀什地区牵头,计划完成集采药品不少于15种、医用耗材2种以上。

下一步,自治区医保局将持续提升医药集中采购力度,并将牵头开展省际联盟药品集采工作,确保集采改革成果长期巩固和可持续,不断放大集采改革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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