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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字技术驱动科创经纪人体系建设

媒体滚动 2024.11.28 06:04

转自:石家庄日报

□ 邢会 周嘉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要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科技创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也多次提及“国家科技创新力的根本源泉在于人”。科创经纪人,是推动科技创新与现实生产力需求转化的桥梁和纽带,角色至关重要。他们通常具备跨学科背景,能够分析科技成果的潜在价值,并与市场需求精准匹配,从而促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应用深度融合,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因此,在我们承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步伐不断加快,但转化效率尚需进一步提高的现实背景下,加强科创经纪人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数字经济时代到来,数字技术以其卓越的资源整合和配置效率以及数据处理的即时性和敏捷性,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力量。在此背景下,依托数字技术手段推进科创经纪人体系建设,可以更有效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创新资源流动,为我们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支撑。

利用数字化资源优势,为科创经纪人体系建设打造高效的工作载体。一是依托数字技术力量,构建数字化协同创新平台。该平台可集成科技资源数据库、项目对接系统、在线服务工具等功能,为科创经纪人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信息资源,实现科技成果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二是建立线下创新生态共治协会,形成虚实共通机制。协会以项目制向协会内的科创经纪人发单,提供本地的市场需求。同时,协会还可定期组织创新挑战赛、技术对接会和创业培训等活动,促进科创经纪人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三是发挥京津冀协同共创优势,加速推进产业资源与科创成果对接。深化承接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对接协作,围绕京津创新链布局河北产业链,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系统。

构建规范化管理体系,为科创经纪人体系建设构筑制度基础。一是制定职责指南,明确科创经纪人的核心职责。作为连接科研机构、高校与企业的桥梁,科创经纪人的主要职责是推动科技成果商业化和产业化。因此,科创协会可制定一套详细的科创经纪人职责指南,包含角色定位、工作流程、关键任务点以及完成标准等,从而能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二是进行产业类型细分,探索科创经纪人的服务模式。仿照现在较为成功的“市场认证+积分认定”的评价机制,将科创经纪人分为成果转化、技术交易、创业孵化和投融资服务等4大类,明确每一类经纪人的服务模式,建立多样化精准的科创服务团队。三是明确评价认定渠道和绩效考核机制,确保晋升渠道畅通。依据已经制定的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的考评政策规定,构建一个科学、合理、透明的科创经纪人评价体系,深化河北省科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提升人才生态环境,为科创经纪人体系建设注入发展活力。一是构建全方位人才引进机制,确保人才队伍稳定增长。制定专项人才政策,科学规划和系统统筹,吸引和培养跨学科背景的高层次科创经纪人。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和保障,解决人才引进中的问题。还可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提供科研经费补贴和安家费等。二是打造开放共享的学习平台,优化人才培育环境。鼓励各高校为科创经纪人开设专业课程,定期邀请知名高校教授、行业专家和企业家参与课程设计和教学,为科创经纪人提供持续学习的平台。同时设立在线培训平台,提供专业课程和认证服务。三是培养积极的行业认同感,有效遏制人才流失。表彰表现突出的科创经纪人,激励更多的人才投身于这一领域。同时还可通过新闻报道、专业杂志、在线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科创经纪人的工作和成就,提高公众对科创经纪人重要性的认识,吸引更多机构投身科创体系建设。

优化法律执行环境,为科创经纪人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一是完善地方性法规,维护科创经纪人的知识产权。建议出台相关法规,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立法工作,确保法律体系的完善。例如明确科技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分配等,保护科创经纪人和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强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实施,严格保障法律实施环节,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建立合法的技术交易市场,规范交易渠道。在线下建立技术交易市场,并为交易市场制定规章条例。同时,线上也应建立各地科技成果交易展示平台,展示科技成果评估、挂牌、交易、监管等流程,并利用区块链等技术确保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性,规范交易流程,提高交易效率。三是加强执法协作,深化部门间的协同监管。构建执法协作机制,协同开展案件线索移送、调查取证、协助执行、联合执法等工作。同时,进一步推动省内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促进类型化案件司法裁判尺度统一,加大司法鉴定、公证、仲裁、调解、法律援助等领域合作力度,形成深层次、多角度、全维度的执法联动体系,为科创经纪人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作者单位: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