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电子母公司曾冲击IPO未果拆分上市独立性遭质疑
在遭到监管的三轮问询之后,广州致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电子”)最终选择撤回创业板IPO申请。值得注意的是,致远电子的母公司广州立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几年前就曾递表创业板,后因财务真实性等问题撤回IPO申请。此次致远电子从立功科技体内拆分出来,试图独立冲刺创业板IPO,结果却又一次未能如愿以偿。
此外,致远电子实控人夫妇周立功、陈智红在上市股改前夕离婚,但双方持股比例基本持平,仍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仅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并且发生分歧时“以副董事长的意见为准”,这种罕见的情况也引发不少关注和质疑。
母公司IPO曾失败,拆分上市独立性存疑
致远电子是一家研发、生产、销售嵌入式板卡及模块、CAN-bus总线通讯类产品、测试测量分析仪器等产品的工业智能物联企业,产品主要面向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智能制造、医疗设备等领域客户。
招股书显示,致远电子与立功科技原为同一实控人控制下企业,2017年9月,立功科技通过换股收购将公司吸收为子公司后冲击上市,然而未能成功。
2019年,立功科技被发现向第一大供应商虚假申报返款金额的情况,最终合计向供应商退款5490.43万元,占立功科技2019年利润总额的45%。此事曝光后,立功科技于2020年11月主动撤回IPO申请,2022年7月将原为子公司的致远电子拆分出来后接替立功科技重启IPO。
由于是在2022年才进行的剥离,报告期内,立功科技与致远电子仍有不少人员、业务等方面混用情形,2020年和2021年,公司55名研发人员的薪酬费用曾由立功科技发放,在与立功科技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其均由公司进行管理并全职从事公司产品相关的研发工作。此外,直到2023年4月底之前,公司与立功科技都是共用OA系统。
业务方面,致远电子与立功科技不仅存在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重复客户也较多,2020年~2023年上半年,公司与立功科技重叠客户家数分别为34家、109家、80家、31家,收入占比分别为6.59%、24.49%、21.09%、14.04%。
另外,致远电子还曾于2021年无偿受让立功科技名下的16项专利、22项软件著作权和6项商标。公司表示相关商标主要用于立功科技及其子公司经销致远电子产品,且上述知识产权并非基于发行人的产品研发、生产环节而产生,主要起辅助销售的作用,对于发行人及立功科技生产经营的重要性程度均较低,因此无偿转让具有商业合理性和必要性。
尽管致远电子认为公司独立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瑕疵,但公司给出的解释似乎未能让监管信服,相关问题始终是遭到反复询问的重点。
实控人离婚不分权
致远电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立功、陈智红两人曾系夫妻关系,后于2022年3月2日协议离婚,离婚后仅过了两个月,2022年5月10日,公司便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在周立功、陈智红离婚前不久的2021年12月22日,两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致远电子上市后36个月,并约定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周立功应依据陈智红的意见进行召集、提案及予以表决。
根据致远电子披露,周立功系发行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发行人的战略发展方向、技术研发、日常的生产经营管理以及与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重要事项的审议,陈智红系发行人副董事长,参与发行人战略发展方向的制定以及与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重要事项的审议。双方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表决事项决策时“以陈智红的意见”为准,体现了周立功、陈智红在发行人重大经营决策层面的权力均衡。
目前周立功和陈智红持有发行人同等比例的股份,其中,周立功直接持有发行人35.81%股份,并通过持有立功科技和致赢投资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2.68%股份,合计持有发行人38.48%股份;陈智红直接持有发行人31.84%股份,并通过持有立功科技和致赢投资的股权间接持有发行人6.63%股份,合计亦持有发行人38.48%股份。
实控人夫妇虽离婚但不分权,并且发生分歧时以副董事长的意见为准,对此公司似乎未能给出合理的解释,难以看出是如何能够体现“重大经营决策层面的权力均衡”,另一方面也引发对于实控人离婚背后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的质疑,以及对于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担忧。
边分红边巨额募资
此次IPO,致远电子计划募资8亿元,其中3.21亿元用于新一代工业智能物联产品研发项目,1.46亿元用于EsDA平台升级研发项目,1.16亿元用于制造中心升级项目,另外2.17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然而,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仅为6.16亿元,此次计划募资金额甚至超过了总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致远电子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79、5.23和7.69,速动比率分别为1.30、3.84和6.30,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45%、15.99%和11.6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呈持续上升的趋势,资产负债率则呈持续下降的趋势。2023年末,公司账上还有超过3亿元的货币资金,公司自己也表示“对借款需求较低”。不仅如此,报告期内致远电子还进行了两次大额现金分红,2021年分红9600万元、2023年3月分红4800万元,合计分红1.44亿元。
由此可见,致远电子的运营资金相当充裕,实际上也并没有上市募资的急迫需要,更不用说还是在巨额分红之后又募集远超自身资产总额的资金,这样的募资计划显然缺乏合理性,市场必然不会轻易为此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