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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国企登报求购农商行股权 地方国资频频“加码”中小银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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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庞成 广州报道

近日,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注意到,惠东县交通投资集团在当地报纸发布了一则公告,拟收购惠东农商银行部分股权,请有意转让惠东农商银行股份的股东与该公司沟通联系。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小银行股权频频“上架”的背景下,近期陆续出现多起地方国资企业或地方金控集团“接盘”中小银行股权的案例。

登报求购惠东农商银行部分股权

惠东县交通投资集团在上述公告中称,该公司是惠东县政府为全力提升区域交通设施建设服务水平,更好地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兼具投资建设运营等综合职能的全资国有企业,鉴于金融行业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扩大该公司市场份额,提升市场竞争力,经该公司董事会研究,并报惠东县政府同意,该公司计划收购惠东农商银行部分股份。 

惠东县交通投资集团表示,有意转让其持有的惠东农商银行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请于11月21日17时前将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征信查询书、股东持有证明等文件提交至该公司。具体收购比例、条件、方式、交易价格等事宜,该公司将在上述公告结束后与各意向方另行洽谈。

据天眼查及公开资料,惠东县交通投资集团是惠东县委、县政府授权组建的国有企业,于2021年5月正式成立,惠东县财政局通过惠东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全资持有该公司。 

惠东农商银行则成立于2013年10月,前身是惠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9亿元。从股权结构来看,该行股权较为分散,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惠州市鸿业电力有限公司、惠州市亨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融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15.58%、15.27%、12.41%,该银行前十大股东中,大部分为民营企业和个人股东。

地方国资频频出手“接盘”中小银行股权

今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再次明确,从严控制增量,各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新设、收购、新参股各类金融机构,对服务主业实业效果较小、风险外溢性较大的金融机构原则上不予参股和增持。上述内容亦被市场称之为“退金令”。 “退金令”出台后,年内已有多家央企陆续挂牌转让所持的中小银行股权的案例。此外,受投资比例限制、投资者对银行经营前景趋于谨慎等因素影响,一些民营企业亦陆续清退所持有的中小银行股权。 

在此背景下,地方国资对于区域性农商行的股权表现出了更多兴趣。今年以来,已有多起地方国资或地方金控集团“接盘”中小银行股权的案例。 

例如,近期,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发布通过公开竞拍等方式竞得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的1.65%股份,前者系浙江省国资委下属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企业。此外,近年来还有大连农商银行、安徽怀远农商银行、泰安银行多家中小银行发生股权转让,受让方亦均为地方国资企业。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称,由于监管部门对银行股东资质有较严格的要求,如财务状况、信用情况等,令银行股权交易门槛较高。地方国资企业往往具有较高的财务实力和稳定性,较容易需要满足上述要求。地方国资基于多元化经营或财务投资的目的,愿意“接盘”中小银行股权。

此外,地方国资加大了对于区域性银行的投入力度,有助于促进中小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组研究员周茂华表示,地方国企收购银行股权,主要是在满足国家有关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分离监管政策前提下,鼓励地方国企合理参与金融股权增持收购。此举有助于补充部分银行资本,增强银行抵御风险和可持续经营能力,更好服务区域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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