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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后持证社工超六成 江苏首次专门发文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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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社会工作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16条措施》,从健全职业体系、提升素质能力、完善管理考评等6个方面,提出16条具体举措。这是江苏省级层面第一个关于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专门政策文件,将推进我省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16条”明确,江苏建立全省统一的“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社区工作者岗位分为正职、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三类,一般工作人员为1—12级,副职为4—15级,正职为7—18级。岗位等级随岗位晋升、社区工作年限增加、职业水平提高等相应提升。省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四级调研员孙超:“我们将建立全省统一的‘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进一步规范岗位对应等级以及相应的薪酬体系,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体系,构建符合社区工作者职业特点的职业发展路径,让社区工作者看得见职业前景,稳定职业预期、坚定职业选择。我们还将探索社区工作者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建立省内流动 互认机制,进一步畅通优秀人才的流动通道。”

    社区工作者日常服务基层群众,工作繁忙,也部分存在收入待遇普遍不高、职业晋升通道不畅通等情况。“16条”要求,社区工作者平均薪酬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五险一金”待遇,探索推进社区工作者企业年金制度,有效解决退休后待遇保障问题;同时探索设立社区工作者关爱基金等举措。

    为畅通晋升通道,江苏还将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在社区连续工作10年以上、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一届、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可按规定择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可选拔进街道、乡镇领导班子。这给了社区工作者极大的鼓舞和信心。社区工作者张瀚告诉记者:“‘16条’的出台,让我们社区工作者更有底气,更有价值感、成就感和归属感。16条措施,从制度设计层面,提升和完善了社区工作者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发展的通道。相信能够吸引和留住我们优秀的社区工作人才,特别是一些青年人才。”

     “16条”规定,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实行“逢进必考”原则,由县级或市级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同时,畅通退出机制,明确“因工作失职,造成居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6种退出情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共同富裕研究中心主任何雨:“新的文件,不光在路径方面提供了出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意味着这支队伍,建设标准更高。‘能者上、庸者下’也成为常态。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社区工作者队伍充满活力、充满干劲。”

    为强化服务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江苏将统一扎口社区工作者考评,并用好容错纠错机制,对在应急处突等方面出现的工作失误及程序瑕疵,按规定予以容错纠错。同时,将健全分级培训机制,构建“头雁领航、雁阵齐飞、雏雁成长”的人才培养格局。省委社会工作部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四级调研员孙超:“从今年起,省委社会工作部将每年举办农村和城市社区工作者示范培训班,示范带动市、县、镇各级开展培训轮训,重点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群众、整合资源、矛盾调处等方面的专业能力。我们还将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每个社区拥有2名以上‘全科社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16条”还明确,今后5年,江苏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占比将达到6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人数占比达到90%以上,培养省级社区治理领军人才不少于200名。

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徐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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