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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推进产业链“链长制”工作,高效赋能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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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公平、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需推动市场基础制度统一、监管公平、设施联通,完善要素市场规则,培育政府与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内需体系。打破区域市场壁垒,形成完整产业链条是建设畅通内需体系的关键。产业链“链长制”是国家强链、补链、稳链,切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抓手。以“链长制”为契机,梳理产业链条,弥补产业短板,高效配置生产要素,是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

一、立足全国统一大市场提升“链长制”治理效能

(一)因势而谋,紧抓产业发展战略机遇。产业链现代化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效工具,实现产业链现代化需要在提升产业链韧性和产业增值能力等方面实现协同。为实现国内市场的循环,应在统一的市场制度下完善各要素市场规则,填补各链条环节空白。在全国范围内统筹“链长制”实施,集中调配资源,深化延链、补链及强链,以“链长制”为抓手提升产业链协同发展水平,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支撑。

(二)整体布局,完善“链长制”顶层设计。以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为契机,聚焦国家战略目标,了解各区域产业链的优势与劣势,促进跨区域合作。推广“总链长”制度,统筹地方工作,加强产业链协作。建立健全“链长”会议制度,引导各地区交流合作、资源流通。完善与“链长制”配套法律、法规,推动构建产业链法治保障体系。结合产业链韧性、产业链稳定性等指标,构建产业链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三)分步实施,推动产业链高端化发展。逐步打造独立自主的产业链体系,结合各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和资源禀赋深化全国产业分工,委派专业技术骨干组建“链长”工作小组。重点构建核心技术产业链,针对性补充产业链,强化产业集群效应,引领区域产业发展,助力建成全国统一大市场。瞄准国民经济中的“瓶颈”产业、“卡脖子”产业予以支持,推动人才培养,加快形成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运行的实体基础。

二、集中规划破除区域“围栏”互联互通助推国内循环

(一)整体统筹全国产业发展,规范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改革。防范区域市场各自为政、画地为牢,搭建产业发展“四梁八柱”。健全标准化制度体系,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保障机制。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指导,构建“链长制”动态监管反馈体系,形成典型案例通报约谈和问题整改制度,重点制止投资项目拼抢、限制外地企业竞争等行为,着力破除行政壁垒。

(二)融合思维突破地域边界,多方协作强化产业交流。全面、深入地衡量各区域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基础设施、产业基础等区位因素。充分挖掘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相互协调、优势互补的地区间经济格局。强化融合思维,打破产业链地域边界,推进信息链、资金链、人才链和创新链相互支撑。鼓励企业、研究机构等进行跨地区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实现区域协同延链、补链、强链。约束地方保护主义行为,促进统一市场健康发展。

(三)通盘谋划全国“总链长”制,下好全国统一大市场“一盘棋”。发挥举国体制推广“总链长”制度,统筹协调各省“链长”工作,规避各省产业链“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发挥“总链长”的统筹作用。推进市场监管行政立法工作,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明确“链长”的功能定位与责任边界,功能定位层面强化“总链长”的指导地位;责任边界层面强调“总链长”作为各区域“链长”沟通桥梁的重要使命。积极构建“链长”主导的产业链推进机制,推动“总链长”制的全国统一规划。

三、强化资源统筹,推动要素流通

(一)建设全国统一要素市场,破除壁垒、畅通要素流通。建立体系健全的全国统一要素市场,促进跨区域产业链间要素流动,发挥各方资源禀赋优势,深度交流、优势互补,共享各地产业链要素资源。建立和完善与商品市场相一致的要素资源市场,发挥要素资源价格机制在产业链联结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市场作用为主,“链长”引导为辅,确保市场在要素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二)信息科技驱动要素流通,数智加持盘活要素资源。以数字化技术赋能“链长制”,打造系统化多层次的产业链“云上”体系。加强产业链信息监测,准确掌握产业链中产品、技术、人才等方面的需求与供给状况,促进资源要素流通。围绕“数字化赋能”目标,做好反馈机制,通过用户调研、用户测试等方式,了解政府端和企业端需求,保障“云上”体系落实。引进数字化与产业链领域的复合型人才,以人才要素盘活数据、资本、技术等要素。

(三)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力量,搭建要素稳定流通桥梁。推动社会组织在“链长制”实施过程中实现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整合有效。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灵活性强的优势,助力“链长制”快速响应社会需求。持续拓展社会组织参与“链长制”的深度广度,确保要素流通的同时响应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把握好社会组织对产业链中企业用工环境、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履行产生的持久影响,实现“链长制”驱动下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 曾辉祥,博士,中南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南大学国家政策治理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副主任。

崔宏睿,英国利物浦大学硕士研究生。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2374222)及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资助项目(2023RC304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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