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货车限行区域、通行规则等有调整
海南特区报
本报讯 为规范货车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11月4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车通行的通告。该通告11月1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为5年,海口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记者 杨作品
车辆类型:本公告所指的货车包括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牵引车、挂车,不包括微、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限行区域:东至滨江路(含),西至丽晶路(不含)、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线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含海甸岛,不含海垦南路和中央大道。其他设有禁止货车通行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道路。
通行规定:货车类型,以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类型为标准。货车根据不同车辆类型,分时段、分路段按通行规定行驶。
中型(含)以下燃油货车
1.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
中型(不含)以上燃油货车
1.每日7:00至21:00限行区域内限制通行;
2.每日21:00至次日8:00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3.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港华路、港爱路、爱华路、港华街、红棉西路、红棉东路、民声西路、民声东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
新能源货车和冷链运输车
1.中型(不含)以下新能源货车和冷链运输车,除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海秀快速路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限行。
2.中型新能源货车和冷链运输车,除海秀快速路24小时禁止通行外,其他时间和路段不限行。
3.中型以上新能源货车和冷链运输车,滨江路、国兴大道、海秀快速路、长天路、港华路、港爱路、爱华路、港华街、红棉西路、红棉东路、民声西路、民声东路全路段24小时禁止通行;长秀路(长秀路与滨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长秀路与海盛路交叉路口)每日21:00至次日8:00禁止通行;除以上道路外,限行区域内其他路段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禁止通行。
通行码(证)办理:因城市运行保障、民生物资、企业生产物资、应急抢险等运输需要在限行时间、区域或路段上通行的货车,应通过网上申办货车通行码。危货运输车辆或因特殊情况不能网上申办的,可到窗口申办。申办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中“机动车业务-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办理。网上24小时受理申办,1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或反馈不予核发的结果,咨询电话0898-31366858。也可携带申请书、车辆保险单、车辆照片、运输合同等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017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