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五矿 | 明确发电行业碳配额结转政策,履约周期变成“一年一履约”

市场投研资讯

关注

(来源:五矿证券研究)

2024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印发《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简称《配额方案》)。

1.《配额方案》明确碳配额结转计算公式,取消预支政策和个性化纾困方案。碳配额最大可结转量等于10000tCO2的基础可结转量加上净卖出配额量乘以结转倍率。

2.《配额方案》明确发电行业碳配额履约时间安排发生了变化,从“两年一履约”变为“一年一履约”。

3.《配额方案》将因使用购入电力产生的CO2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

事件描述/

2024年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国环规气候〔2024〕1号),对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清缴等工作进行安排,并编制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

此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已于今年7月2日印发《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对发电行业2023、2024年度配额分配相关工作公开征求意见。

事件点评/

1.《配额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的不同点及其原因

1.1 调整了燃煤机组配额分配的修正系数

《配额方案》中燃煤机组发电CO2配额量的计算公式为“燃煤机组发电CO2配额量=机组发电量×机组所属类别的发电基准值×机组调峰修正系数”,而《征求意见稿》则为“燃煤机组发电CO2配额量=机组发电量×机组所属类别的发电基准值×机组调峰修正系数×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对于空冷,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取值1.05,对于水冷及背压机组等特殊发电机组则取值为1。取消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主要是考虑到《配额方案》不再沿用前两个履约周期,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而是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且使用购入电力产生的CO2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范围,空冷机组用电不再对配额分配产生影响,取消该修正系数后,空冷机组获得的配额量将减少5%。

1.2 新增了10000tCO2的基础结转量

《配额方案》中碳配额最大可结转量的计算公式为“碳排放配额可结转量=基础可结转量+净卖出配额量×结转倍率”,而《征求意见稿》则为“碳排放配额可结转量=净卖出配额量×结转倍率”,其中基础可结转量取值10000tCO2,结转倍率均取值1.5。《配额方案》新增了基础可结转量后,即控排企业拥有10000tCO2无条件的结转额度,对持有配额量在10000tCO2以下的控排企业,可更加灵活地安排其交易或结转计划。

结合《配额方案》所提出的要求:2024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可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未结转配额不再用于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履约;2023、2024年度履约时,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履约,2024年度配额不可用于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配额清缴;2023、2024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

假设控排企业持有的配额量为Y,根据《征求意见稿》,当Y<10000tCO2时,控排企业想申请配额结转,需净卖出配额(即有条件获得结转配额),假设净卖出配额比例为x,则剩余配额为(1-x)Y,控排企业获得的最大配额结转量为1.5xY,意味着企业需要至少卖出40%的持有配额,才可将剩余配额结转,否则,剩余配额不能完全结转。

《配额方案》引入10000tCO2的基础可结转量后,意味着企业无需净卖出配额,即可获得10000 tCO2的配额结转额度。对于持有配额量大于10000吨的控排企业来说,其净卖出配额比例均衡点x’为0.4-4000/Y(Y>10000 tCO2),假设Y=10万tCO2,则x =36%,即控排企业净卖出配额须大于36%,其获得的最大结转量才大于剩余配额量,剩余配额方可全部结转,这意味着净卖出配额量越多,可结转配额量越大。

1.3 调整了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

相比于《征求意见稿》,《配额方案》给出的不同类型燃煤机组发电基准值均有不同程度地上升,涨幅在1.1%-2.6%之间(详见表3)。但是,两个文件中,不同类型的燃煤机组2023年平衡值和2024年基准值相对2023年基准值的变化幅度一致(详见表4)。并且对于燃煤机组的供热基准值,燃气机组的发电基准值和供热基准值均保持一致。

2.《配额方案》与前两个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的异同点及其原因

总体上,《配额方案》延续了前两个履约周期的总体框架,继续实施基于排放强度的基准法并结合燃气机组配额缺口豁免政策免费分配机组配额,保持纳入配额管理的机组范围与机组分类方式不变,实行控排企业配额履约缺口率20%上限豁免,继续鼓励大规模、高能效、低排放机组,掺烧生物质机组、燃气机组和机组供热。

相比于前两个履约期配额分配方案,《配额方案》主要发生了四个方面的变化。

2.1 配额核算公式发生了变化

前两个履约期燃煤机组供电CO2配额量计算公式为“燃煤机组供电CO2配额量=机组供电量×机组所属类别的供电基准值×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配额方案》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调整为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主要是考虑到供电量是由发电量扣除厂用电量计算而来,每个发电厂的厂用电量有所差别,并且计算供电量涉及参数较多,增加核算核查难度,从而可能导致数据质量下降,也不利于基准值的确定。此外,《配额方案》所乘参数不包括机组冷却方式修正系数和供热量修正系数,并将“机组负荷系数修正系数”更名为“机组调峰修正系数”,且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65%,取消供热量修正系数主要是考虑到对发电机组供热的激励已通过优化调整基准值直接实现,前两个履约期燃煤机组供热量修正系数为1-0.22×供热比。将机组调峰修正系数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65%的原因是:生态环境部统计结果显示,2022年全国机组平均负荷率在65%左右,保持85%的负荷率补偿上限脱离实际,为了与非化石能源发电比重逐步增加,火电机组负荷率呈现逐年下降趋势的现状相符,统计期内机组负荷(出力)系数在65%以下的常规燃煤机组使用大于1的调峰修正系数,从而获得补偿配额

2.2《配额方案》将因使用购入电力产生的CO2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

《配额方案》将因使用购入电力产生的CO2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市场管控范围,而前两个履约周期是将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纳入。这一变化的产生主要是经生态环境部测算,发电企业电力产生的间接排放量低于500万吨/年,占行业排放总量小于0.1%,减排效果有限,但显著增加MRV的工作负担与监管成本,并将这一变化体现在基准值的设定上

上述两个原因的综合影响下,2023、2024年度碳配额设定的基准值与前两个履约周期相比不具备可比性。

2.3 履约时间安排发生了变化

前两个履约周期均是每两个履约年度在同一时间履约,即“两年一履约”,而《配额方案》为“一年一履约”,即2023和2024两个年度的履约截止时间分别为2024年底和2025年底,这或将促进企业提高日常交易,减少前两个履约周期出现的履约截止日前扎堆交易的现象,整体提升市场活跃度。展望2024年底前的剩余交易日,全国碳市场的交易活跃度将有所提升,碳价或将上涨。

2.4碳配额结转与预支政策发生变化,并取消个性化纾困方案

相比前两个履约周期,《配额方案》配额结转政策发生变化,《配额方案》规定2019—2024年度碳配额可结转为2025年度配额,并且明确了碳配额结转公式,如前所述。而此前《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则明确“重点排放单位持有的2019-2020年度配额、2021年度配额和2022年度配额均可用于2021、2022年度清缴履约,也可用于交易”,配额结转政策的变化将促进提升碳配额交易的活跃度,这将有助于解决企业惜售碳配额、配额缺口企业履约压力较大等问题,也将有助于碳市场的平稳运行,促进碳市场价格发现。

此外,《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简称《2021、2022年碳配额分配方案》)规定对配额缺口率在10%及以上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因经营困难无法完成2021、2022年度履约的,可从2023年度预分配配额中预支部分配额完成履约,预支量不超过配额缺口量的50%;对于承担重大民生保障任务的重点排放单位,在执行履约豁免机制和灵活机制后仍无法完成履约的,实施个性化纾困方案。《配额方案》规定了2023、2024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且取消个性化纾困方案。

3. 2023、2024年度配额分配及清缴的重要时点

风险提示 /

1、政策变化对发电企业的影响。

以上内容节选自五矿证券已经发布的研究报告《<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发电行业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及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点评:明确发电行业碳配额结转政策,履约周期变成“一年一履约”》,对外发布时间:2024/10/25,具体分析内容(包括风险提示等)请详见完整版报告。若因对报告的摘编产生歧义,应以完整版报告内容为准。

张鹏(分析师)    登记编码:S0950523070001

联系方式:zhangpeng1@wkzq.com.cn

蔡紫豪(分析师) 登记编码S0950523070002

联系方式:caizihao@wkzq.com.cn

一般声明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10730000。本报告仅供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即视其为客户,本报告仅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发放,并仅为提供信息而发放,概不构成任何广告。

本报告的作者是基于独立、客观、公正和审慎的原则制作本研究报告。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包含信息和建议不发生任何变更。本公司已力求报告内容的客观、公正,但文中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参考,不包含作者对证券价格涨跌或市场走势的确定性判断。在任何情况下,报告中的信息或意见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与本公司和作者无关。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本公司员工或者关联机构不承诺投资者一定获利,不与投资者分享投资收益,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范围内,与本报告中所评价或推荐的证券不存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或采取限制、静默措施的利益冲突。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或将产生波动;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载资料、意见及推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同时,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五矿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五矿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法律声明

1、本公众订阅号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研究所依法设立、独立运营的唯一官方订阅号。其他机构或个人在微信平台上以五矿证券研究所名义注册的,或含有“五矿证券研究”,或含有与五矿证券研究所品牌名称相关信息的其他订阅号均不是五矿证券研究所官方订阅号。2、本订阅号不是五矿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平台,本订阅号所载内容均来自于五矿证券研究所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如需了解详细的证券研究信息,请具体参见五矿证券研究所发布的完整报告。3、本订阅号仅面向五矿证券签约的机构客户,仅供在新媒体渠道下的研究信息、观点的及时沟通。因本订阅号受限于访问权限的设置,五矿证券不因其他订阅人收到本订阅号推送信息而视其为客户。4、本公众号仅面向五矿证券中国内地客户,无意通过本公众号向中国内地之外的海外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资讯。敬请订阅者在订阅前自行评估订阅的适当性。(This WeChat account serves only mainland Chinese clients of MINMETALS SECURITIES CO., LTD, and does NOT serve as an information provider for overseas investors or clients outside of mainland. Those who are interested in this account should determine on their own, prior to their subscription, whether their subscription is appropriate.)5、在任何情况下,本订阅号的内容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五矿证券也不对任何人因使用本订阅号所载任何内容所引致的任何损失负任何责任。6、本订阅号所载内容版权仅为五矿证券所有,五矿证券对本订阅号保留一切法律权利。订阅人对本订阅号发布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影像等)进行复制、转载的,需注明出处为“五矿证券研究”,且不得对本订阅号所载内容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节选和修改。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