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谁来担?下水道反水,全新精装房损毁!
江西都市现场
近日
江西南昌的熊先生向《都市现场》反映
他买的精装房还没入住
就被污水泡坏了
这污水从何而来呢?
熊先生:可能8月份就开始漏水了,发现的时候是9月25号左右,我们来已经是好多水。
两年前,熊先生买下国贸凤凰原小区15栋3单元202室,一直未入住。前些天,楼下业主反映他家漏水严重才来查看,结果屋里臭气熏天,门、地板全被泡坏了,大块霉变以及飞虫随处可见。
熊先生:物业叫疏通管道的人到下面疏通了一下,疏通师傅说是下面堵到了,主管道堵死,导致从我2楼反水进来。
熊先生说,经过排查,他家水患的原因是厨房下水主管道堵塞反水。9月25日疏通后,双方还未来得及就责任问题进行商讨,10月17日熊先生家又被淹了。这下,熊先生急了,要物业给个说法。
熊先生:物业经理换了两轮了,为了这个事他们扯皮,物业是叫了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就保了2万块钱,他就赔我2万,2万哪够?我重新要搞过,要么帮我恢复好原样,你怎么交接给我的,怎么恢复原样就可以。
国贸凤凰原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我们是有定期清掏的,清淘记录我们也有,但是可能跟个人素质有关,我也不能保证说每一家都是有个过滤网把剩余的垃圾都掏出来,它自然就会有油污。
都市现场记者:现在已经是两次发现这种事情,为什么第一次清完之后又发生了这种事情?
国贸凤凰原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第一次的疏通没疏通好。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厨房下水管道经常堵塞,这跟楼上住户的使用有关。之后,他们也会在熊先生家安装一个止水阀,短期内不会再反水。对于赔偿问题,他们认为金额只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国贸凤凰原小区物业 工作人员:我们是有责任,但是不能把责任全怪给我们,我们也有正规的途径,保险公司说报销2万,我们也跟业主说了就是这些,您要是感觉不合适的话,您可以用法律起诉我们,我们全权配合。
恢复房屋原状是熊先生的要求,2万的保险理赔显然是不够的。那么,针对这样的情形,法律有着怎样的规定呢?
律师 张甜:如果说业主想要去索求赔偿的话,首先需要证明损失是由于反水原因导致的,其次要找到反水的原因是由哪个主体造成的,也就是确认所谓的责任主体,在确认责任主体并且固定证据之后,那么这些房屋的定损,各责任主体根据其责任过错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熊先生认为,他的房子尚未入住,损毁责任该由物业承担,物业则表示,楼上住户使用厨房下水管道不当也有责任。遇到这种情况,责任主体究竟该如何确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律师 张甜:业主如果认为是因为物业公司没有按时的清洁维护所导致水管反水的话,可以向相关鉴定部门去申请鉴定反水的原因,如果确实属于物业公司的原因,那么物业需要对于住户的损失进行赔偿,住户的损失可由双方进行协定,协定不成的话,也是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定损鉴定的。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律师 张甜:在本次事例当中,业主家的房子因为水管反水产生了损毁,如果是因为楼上的住户排放了不适宜排放到水管当中的物品所导致的话,那么楼上排放这些不当物品的用户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同时,如果说物业公司没有对于公共区域进行及时的清洁维护等,导致水管反水的话,那么物业公司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是在开发建设之初,开发商对于房屋的设计或者说对于材料的选取就存在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些问题才是导致水管反水的主要原因的话,那么开发商也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