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家属独占新婚丈夫73万死亡赔偿,女子起诉,法院:夫妻双方生活紧密程度较低,原告与被告各得剩余赔偿款的一半
转自:九派新闻
男方家属独占新婚丈夫73万死亡赔偿,女子起诉,法院:夫妻双方生活紧密程度较低,原告与被告各得剩余赔偿款的一半
【#男方家属独占新婚丈夫73万死亡赔偿#,女子起诉,法院:夫妻双方生活紧密程度较低,原告与被告各得剩余赔偿款的一半】10月21日,据江西会昌县人民法院:2024年2月28日,王某(女)与刘甲登记结婚。2024年4月14日,刘甲因工作时不慎坠楼身亡。22日,王某与案外人胡某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赔偿损失共计730000元,家属刘乙、刘丙在协议上签名。后胡某将702000元赔偿款转至刘丙账户,剩余28000元当场现金交付至王某。刘乙、刘丙收到赔偿款后,支付了购买墓地、处理丧葬事宜等费用计88275元,王某在处理丧葬事宜时也支出了6000元。另查明,刘甲父母早亡,2017年刘甲分配到保障房前,未有固定住房,其务工回到户籍地时均居住在两个哥哥家中。王某称死亡赔偿金被丈夫家属独占,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法院经审理认为,处理事故及丧葬事宜支出88275元,和王某支出的6000元,应从赔偿款中予以核减,即案涉可分配赔偿款为635725元,其中王某占有22000元,刘乙、刘丙占有613725元。王某与刘甲结婚登记不到两个月,刘甲意外身亡,双方的生活紧密程度较低,即使从原告解除上段婚姻关系起算,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也不足5个月。而刘甲与两被告及其他亲属的亲密程度强于王某。法院酌定王某与被告各得剩余赔偿款的一半,即王某与被告各应分配得到317862.5元。现王某仅得22000元,被告应再支付给原告295862.5元。最后双方息诉服判,该判决现已履行完毕。@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