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6家单位承诺无理由退货
新疆网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新疆持续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简称“双承诺”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璇)今年以来,新疆持续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简称“双承诺”活动),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
截至目前,全疆已培育5000余家放心消费承诺企业;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已达1746家,累计退货数量49.6万件。
10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持续加大《自治区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指引》贯彻落实力度,以“消费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坚持“政府大力鼓励和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束”,进一步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水平,让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向纵深推进。鼓励引导大型街区、商圈及商家积极参与“双承诺”活动,组织“双承诺”企业对社会公开消费承诺,通过创建推动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优化消费环境,提升整个行业形象和竞争力。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严格规范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管理,要求承诺单位选有一定代表性和覆盖面的商品,明确承诺品种范围、退货流程、退货条件、退货时限、退款时限、退款方式,以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同时,定期公布全疆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持续丰富激励措施,把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承诺落实情况作为信用分类监管和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公示的重要考评指标,为表现良好的承诺单位授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经营者加入承诺。鼓励引导同品牌连锁企业做出异地退货承诺等更加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此外,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7部门印发的《关于倡导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和装修服务单位、交通服务单位、旅游服务单位、药店、化妆品店、教育培训服务单位、电信服务单位、快递服务单位、文化服务单位、公共服务单位、汽车市场主体等12个重点领域开展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参加放心消费承诺单位不仅要作出“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承诺,更要兑现承诺,亮明身份,接受监督,提升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