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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倡议核武器国家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 外交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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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财联社

【中方倡议核武器国家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 外交部回应】财联社10月16日电,在10月16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称,1964年10月16号,中国成功爆炸第一颗原子弹,并于当日宣布将奉行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我们注意到,不久前中方代表在《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审议进程中,倡议核武器国家谈判缔结“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条约”,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回应表示,今年中国向《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十一次审议大会第二次筹委会提交了《关于互不首先使用核武器倡议的工作文件》。中方愿同各方一道,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实现无核武器世界的目标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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