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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培生因未参加公司跑步活动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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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三联生活周刊

管培生因未参加公司跑步活动被辞退

【#管培生因未参加公司跑步活动被辞退#】据@三湘都市报报道,9月20日,厦门大学24级应届毕业生小张发帖称,自己因未参加公司跑步活动,被公司辞退。9月21日下午,小张告诉记者,今年7月22日,小张入职北京某公司从事管培生岗位,公司告知其试用期为6个月。自己入职40余天,公司曾3次组织员工户外跑步。第一次是8月21日晚上9点,要求员工跑步5公里,并强调“小组或个人未参与跑步打卡按旷工处理”;第二次是在10天后,公司领导邀请员工于8月31日(周六)早上7点跑步,“第一次跑步我去了。第二次因为连续上了12天班很累就没去。”9月2日,公司又通知,所有管培生2日、3日自行选择一天,晚上跑步10公里并打卡。小张因未明确回复跑步日期,9月3日下午被公司约谈劝退。9月4日,小张收到了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在本事件中,除非跑步已明确设置为录用条件或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否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涉嫌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主张相应的赔偿,“涉及到劳资关系处理,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能随心所欲,否则难免会遭受法律处罚”。#律师称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依法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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