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不能“嗦”的织纹螺
广东检察
转自:南澳检察
俗语有云,“秋吃田螺,目明如秋月”。中秋之夜,赏月嗦螺吃月饼,是传统风俗,也是许多家庭的必备菜单,但只要是螺就都可以吃吗?答案是否定的。
近日,高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有商家疑似出售含剧毒的织纹螺,对此,高明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调查取证,维护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01 疑似销售织纹螺?立刻调查!
某日,高明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外卖平台上发现一家经营海鲜的店铺正在售卖一款名为“麻辣捞汁海瓜子”的产品,售价为每300克30.8元,配图却是明令禁止销售的织纹螺,存在销售疑似织纹螺供人食用的情况。
于是,检察官下单购买了一份,收到后反复比对,认为此“海瓜子”的形状、长度、图案等外形特征均与织纹螺的特点高度吻合。
高明区检察院将此案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与有关行政机关就辨识该货品是否为织纹螺及后续处理措施进行磋商。
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送检的“海瓜子”确为腹足纲新腹足目织纹螺科织纹螺。
目前,高明区检察院已制发检察建议给有关行政机关,建议其对该商家依法查处,现该产品已下架。
02 织纹螺有多“毒”?可能致命!
织纹螺,形状细长,约指甲盖大小,螺口处呈白色,肉体为淡黄色,壳面有1至3条紫褐色或红黄色螺带,图案近似织布,是有毒生物,食用后可引起头晕、呕吐、发麻等中毒症状,严重者甚至会引起死亡,潜伏期为5分钟至4小时,每年4到9月是织纹螺毒性最强的时候,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解毒药物。2012年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明确要求,“任何食品生产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
03 检察官提醒:请勿食用!
近年来,私自采捕进行食用或销售织纹螺的行为时有发生,造成公共食品安全隐患。
对此,检察官提醒:
1. 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切勿为一时口腹之欲冒险采捕、食用、购买织纹螺。
2. 一旦误食织纹螺后,如出现口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到医院就诊。
3. 若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
来源:高明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