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募资闲置!IPO上市不到2年,实控人之一兼董事长被留置!
企业上市
2024-09-04耐科装备: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董事、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31耐科装备: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被留置并立案调查的公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明玖先生家属的通知,黄明玖先生家属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黄明玖先生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2022-12-06耐科装备: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08-18耐科装备: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公司对超额使用 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追认,并增加现金管理额度 1000 万元,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8,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五次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追加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
2024-04-13耐科装备: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07 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50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 37.85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925,00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74,593,725.7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01,331,274.2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 月2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2]230Z0300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91.72 万元;(2)2023 年公司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 139,200.00 万元,理财产品到期赎回140,400.00万元;尚未到期定期存款44,500.00万元。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账户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343.41万元,截止2023年12 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8,177.24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人民币20,00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尚未到期的余额人民币44,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677.24万元。
2024-08-17耐科装备: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收入下滑了26.39%,扣非净利润下滑25.45%
耐科装备上市日期2022-11-07
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15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8日(2011年06月23日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明玖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徐劲风
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59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59.3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133.13 万元。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总额:77,592.5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70,133.1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41,242万元。
19,322万元半导体封装装备新建项目
8,091万元高端塑料型材挤出装备升级扩产项目
3,829万元先进封装设备研发中心项目
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459.37万元,其中:
1、保荐费用:283.02万元;
2、承销费用:4,980.78万元;
3、审计及验资费用:1,132.08万元;
4、律师费用:594.34万元;
5、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39.62万元
6、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9.54万元
注1: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前次披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12.00 万元,差异原因系新增根据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的 17.54 万元印花税。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主营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应用于塑料挤出成型及半导体封装领域的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智能制造装备及系统解决方案,主要产品为塑料挤出成型模具、挤出成型装置及下游设备、半导体封装设备及模具。
其中,半导体封装设备产品主要为半导体全自动塑料封装设备、半导体全自动切筋成型设备以及半导体手动塑封压机。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塑料挤出成型及半导体封装智能制造装备领域的具有竞争力的企业。
公司自成立以来基于对塑料挤出成型原理、塑料熔体流变学理论、精密机械设计与制造技术、工业智能化控制技术的深入研究并结合大量实验的经验、数据积累,掌握了基于Weissenberg-Robinowitsch 修正的 PowerLaw 非牛顿流体模型、多腔高速挤出成型、共挤成型等多项塑料挤出成型核心技术,并不断设计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塑料挤出成型模具、挤出成型装置及下游设备,用于下游厂商生产新型环保节能型塑料型材等产品;自2016年以来,在国家大力发展半导体产业的背景下,公司利用已掌握的相关技术开发了动态PID 压力控制、自动封装设备实时注塑压力曲线监控、高温状态下不同材料变形同步调节机构等核心技术,并成功研制出半导体封装设备及模具,用于下游半导体封测厂商的半导体封装。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选择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第一套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发行人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506.75 万元,营业收入为 24,855.76万元,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境内市场的近期估值情况,预计发行人发行后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控股股东
报告期初至2020年11月,赛捷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2020年11月,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徐劲风等 9 人将通过赛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耐科装备股份转变为直接持有,赛捷投资不再作为公司的股东。2020年11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
2、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和徐劲风五人
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和徐劲风五人为公司一致行动人。2018年7月31日,上述五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如下:
①如任一方拟就有关事项向耐科装备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议案,须事先与其他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在取得各方最终共同意见后,以各方名义共同向耐科装备董事会、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如果本协议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有关事项行使提案权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以参与表决的表决方按照所持耐科装备表决权比例 50%以上(不包括本数)的表决意见作为各方最终共同意见。
②在耐科装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前,协议各方须事先就审议的有关议案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以参与表决的表决方所持耐科装备表决权比例 50%以上(不包括本数)的表决意见作为各方最终共同意见;各方按照该最终共同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或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黄明玖代表各方按照该最终共同意见在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2020 年 11月,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徐劲风4人将通过赛捷投资间接持有的耐科装备股份转变为直接持有,因此与黄明玖重新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期限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耐科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核准(注册)并上市发行后的第60个月的最后一日为止,在上述期限内协议各方将保持一致行动。
自2018 年 7月 31日以来,上述 5人共同对耐科装备的日常经营和重大决策产生实质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和董事权利时,保持着高度一致;在耐科装备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中对各项审议事项均作出相同的表决意见。最近两年,公司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38.71%,
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其他权利限制或有争议的情形。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明玖女儿黄逸宁持有发行人7.43%的股份,但其未在发行人的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且其无意愿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参与公司经营,故不认定黄逸宁为实际控制人
黄明玖持有发行人6.48%股份且为发行人董事长,黄逸宁持有发行人7.43%的股份。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徐劲风合计持有发行人38.71%股份;黄逸宁持有发行人7.43%股份,与5名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发行人46.14%股份。
黄逸宁虽持有发行人 7.43%的股份,但其未在发行人的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且其无意愿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参与公司经营,故不认定黄逸宁为实际控制人,具体理由如下:
①发行人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2019 年 1月至今,发行人共召开13次股东大会,共同实际控制人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徐劲风(以下简称“共同控制人”)投赞成票的议案均获得通过。自 2018年 7月 31日以来,黄逸宁出席(含委托他人)了历次股东大会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的议案,未有独立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黄逸宁系共同控制人之一黄明玖的女儿,系直系亲属关系,其所持股份表决权与黄明玖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历次股东大会表决,黄逸宁的表决结果皆与黄明玖一致。
②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情况
2019 年 1月至 2020年 12月,发行人董事会共有 5名董事组成,共同控制人占据其中3名董事名额,分别为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2021年 1月至今,发行人共有 9名董事组成,除3名独立董事外,共同控制人占据其中四名董事名额,分别为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黄逸宁从未担任过发行人董事。
2019 年 1月至今,发行人共召开20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审议的增资、高管聘任等涉及重大决策的议案上述共同控制人提议并经出席董事会全票审议通过,黄明玖、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在董事会的历次表决皆保持一致,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情况相符。
2019 年 1月至今,发行人共召开13次监事会会议,均未对董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提出罢免的建议,亦未曾要求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履职行为;黄逸宁从未担任过发行人监事。
③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管理实际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同控制人中黄明玖一直担任董事长,郑天勤、吴成胜、胡火根、徐劲风一直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黄明玖全面负责公司战略规划发展;郑天勤全面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事项;吴成胜主要分管公司的生产、采购、行政综合事项;胡火根主要分管公司的研发、技术事项;徐劲风主要分管公司的销售、运营事项。
发行人根据其组织机构进行实际运作,通过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等方式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范制度且运行良好。
④黄逸宁定居境外,主要在国外求学和国外化工、医药企业任职,目前未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以后亦无意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生产经营
黄逸宁自成为发行人的股东以来,均未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仅作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黄逸宁未在发行人及子公司中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未领取薪酬,未参与发行人及子公司的具体经营事项(作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表决除外)。报告期内,黄逸宁没有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以后亦无意参与发行人的日常具体经营管理。
黄逸宁在 2007 年起一直在国外读书以及工作,2016 年获得美国佐治亚大学化学专业博士学位,曾任职佐治亚大学碳水化合物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美国勃林格殷格翰公司药物研发员,现任美国辉瑞公司药物研究员。黄逸宁在境外全职专心投入其所学专业的研究和工作,不能参与包括发行人在内的其他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⑤未将黄逸宁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发行条件或监管要求的情形
黄逸宁为发行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之一黄明玖的女儿,为黄明玖的一致行动人,且其作为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其自愿比照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股份进行锁定出具承诺,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不存在通过未认定实际控制人规避股份锁定的情形。黄逸宁承诺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投资者保护”之“六、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之“3、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逸宁承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逸宁未控制其他企业或在其他企业担任董事、高管,黄逸宁曾控制的马鞍山安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的股东,该公司从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且马鞍山安昇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已于 2021年 8月 13日注销。因此,不存在通过未认定实际控制人规避同业竞争或其他利益输送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黄逸宁不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未将黄逸宁认定为实际控制人系因其未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且其无意愿对公司进行控制,其不存在通过实际控制人认定而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发行条件或监管要求的情形。
黄明玖先生,196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所学专业为工模具设计与制造,后取得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历,工程师,全面负责公司研发工作,其中作为主要发明人申请并取得了多项专利,包括一种有效消除物料离心力影响的树脂运输装置的发明专利,以及一种上料装置、冲流道机、塑封体整形机构和自动封装设备等多项实用新型专利。1983 年至 1998 年,历任国营建西工具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宏光异型材模具厂厂长;1998年至2005年,历任铜陵市三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副董事长,铜陵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前身铜陵三佳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铜陵市宏光模具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至 2013 年,任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9年,任合肥颐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现任发行人董事长、耐思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松宝智能董事、耀峰雷达董事、雷堃达电子董事。黄明玖先生为安徽省优秀青年企业家,曾任中国模具工业协会理事、安徽省模具工业协会会长(理事长)、中国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半导体协会封装分会副理事长。曾参与编制高等学校教材《模具设计与制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1995),负责“压铸模与集成电路塑封模设计”章节的编写。
证券代码:688419证券简称:耐科装备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被留置并立案调查
的公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黄明玖先生家属的通知,黄明玖先生家属于2024年8月29日收到铜陵市铜官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黄明玖先生被实施留置并立案调查。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公司高管团队已针对相关事项做了妥善安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立案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88419证券简称:耐科装备公告编号:2024-019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
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3日收到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郑天勤先生《关于提议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郑天勤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的董事、总经理郑天勤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9月3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郑天勤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转让完毕,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尚未转让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郑天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郑天勤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郑天勤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耐科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