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对华铝箔作出反倾销初裁
2024年8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厚度不超过80微米的铝箔(Aluminium Foil)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619-873美元/吨,征税详情见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6071190、76072090、76072010、76071110、76071999、76071991、76071995、76071910、76071994、76071993以及76071992项下的产品。以下产品不在本次调查范围内:1. 厚度为5.5微米以下,非电容器用铝箔(用于电容器的厚度5.5微米以下的铝箔在本案的调查范围内),明确排除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反倾销案的涉案产品。2. 超轻量转换铝箔,用于绝缘、香料包装、导热流体管线覆盖和茶叶包装。3. 电解电容器用蚀刻或成型铝箔。4. 用于立面覆层和标牌应用的铝复合板。5.包覆铝箔。6. 啤酒瓶用铝箔。7. 铝锰硅合金和/或包覆铝锰硅合金。8. 铝箔胶带。9. 彩色涂层铝箔。10. 聚氨酯涂层铝箔。
2024年3月21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Hindalco Industries Ltd.、Shyam Sel & Power Ltd.、Shree VenkateshwaraElectrocast Pvt. Ltd.、Ravi Raj Foils Ltd.、GLS Foils Product Pvt. Ltd.以及LSKB Aluminium Foils Pvt. Ltd. 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箔启动反倾销调查。
申请人要求追溯征收反倾销税,其主张如下:
a.产品在印度有明显的倾销历史,不仅有来自中国的倾销历史。
b.印度的进口商意识到出口商向印度倾销产品的事实,且意识到这种做法会对印度生产商造成损害。
c.在调查期间,每月倾销幅度仍然很大,这一事实充分证明了出口商采取了大规模倾销做法。
d.在调查期间,国内工业的业绩急剧下降。
附表:印度对华铝箔反倾销初裁建议征税表
(编译自:印度官方公报网)
(赵广霞编译)
(文 璐校对)
原文:https://egazette.gov.in/WriteReadData/2024/25676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