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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警方最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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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西安警方通报3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1

陈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有网民为博取流量,在社交平台编造发布有关某景区儿童走失的不实信息,造成群众广泛热议,严重扰乱互联网公众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依法给予陈某某等人行政处罚。

2

吕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近日,有网民为牟取经济收益,编造、发布有关本市某学校的不实信息。经查,违法行为人在发布谣言内容后并未实际获利,但其行为已构成制作、发布、散布网络谣言,严重扰乱互联网公众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西安市公安局经开分局依法给予吕某某行政处罚。

3

郝某某编造网络谣言案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谨言慎行要牢记。对网上各类“博眼球”信息,广大网民要加强鉴别、识别,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如自身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侵害,要第一时间留存相关证据,向平台投诉举报阻断谣言传播扩散,也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西安网警

本期监制:杨丽

本期编辑:张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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