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切实推动本市信用评级行业发展 全面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版简评
新世纪评级
2024年8月23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予以公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条例》的修订标志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入全面提升能级的重要阶段。从信用评级的角度来看,推动上海本地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有助于发挥信用评级在金融市场中的基础设施作用,将在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等方面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提升提供助力。
一、《条例》的修订背景
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引领性法规,《条例》于2009年6月由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修订为《条例》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战略目标,同年首版《条例》相应发布。
自推行以来,《条例》为上海营造了良好的金融发展环境。截至“十三五”规划完成时,上海市已经“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已经步入全面提升能级的重要阶段,中央也多次对此做出指示意见。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同时进一步强调要“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了“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市依据中央最新要求对《条例》进行修订,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框架,为建设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提供了清晰的目标指引,同时也对包括信用评级在内的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条例》对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的意义
与2009年首版《条例》相比,新版《条例》除了继续强调金融体系建设、金融人才环境建设和金融营商环境建设之外,还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等方面提出了深入要求。信用评级作为金融市场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在金融市场运行中发挥着揭示信用风险、辅助市场定价、提高市场效率、改善融资环境等积极作用。新版《条例》在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加强风险防范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等方面对上海本地信用评级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
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在二十一世纪初步入快速发展阶段,这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和国内债券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更与上海市对信用评级行业发展的重视密不可分。2009年首版《条例》第二章“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第十三条中提出,“本市支持信用评级……等与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规范中介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增强行业自律,提高中介服务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新版《条例》第七章“金融营商环境建设”第六十三条提出,“支持……评级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在本市发展,提高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明确了本市评级机构未来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上海市积极推动本地信用评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2021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其中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提出,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个人征信机构和信用评级机构”。自中央提出“金融强国”战略以来,上海市政府更为重视本地评级机构的发展。2024年上半年,市金融委召集7家监管部门就“本市信用评级机构发展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发展堵点问题及相关建议”召开座谈会。作为国内具有全资质的主流评级机构中的上海本地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被邀请出席本次会议,也是唯一一家参会的评级机构。新世纪评级在座谈会上汇报了公司的发展历程、业务开展等情况,并表示将继续坚守“揭示风险发现价值”核心理念,坚持“以本土机构为平台,以本土人员为主体,为本土国际化市场和投资者服务”的“三本”发展战略,以及“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经营格局,持续提高自身评级技术水平和专业化服务能力,助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的全面提升。
(二)加强风险防范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新版《条例》将“金融监管协同与风险防范化解”单独列为一章,重要性较首版《条例》明显加强。同时,新版《条例》特别针对债券市场的风险防范化解,在第三章“金融改革开放”第二十条中提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开展债券业务创新,建立央地债券监管协调和违约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为了响应《条例》的要求,上海本地信用评级机构应不断改进完善评级方法、提升评级质量,切实做好全面评估分析受评对象的信用状况、独立客观地揭示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为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提供债务工具定价参照,辅助投资者、监管机构等参与方进行风险管理,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和金融稳定大局提供助力。
(三)推动绿色金融发展
绿色金融是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重要领域,同时也是上海本地信用评级机构积极探索的方向。在新版《条例》第四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第三十三条明确提出,“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等因素纳入信用评级体系”,“培育绿色金融认证机构,鼓励实施绿色金融认证,建立绿色低碳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
目前,新世纪评级已将ESG因素(环境、社会和治理)纳入评级体系,并积极开展ESG评估及相关服务业务。在实际操作中,环境因素主要考察受评企业的环保政策、突发污染事件等,社会因素主要考察安全生产、产品责任等,治理因素则考察了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管理团队素质及稳定性、管控能力、管理制度建设等在内的多方面要素。同时,新世纪评级在绿色认证方面也获得了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监管部门认可的评估认证资质,所开展的认证类业务包括绿色主体认证、绿色债券认证、绿色ABS认证等。
未来,新世纪评级将继续在ESG评估、绿色认证等方面持续加强技术研究和业务拓展,服务好实体经济融资活动,助力上海市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体系,为上海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上海国际经济中心能级提升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做大做强上海本地评级机构有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的全面提升
从国际评级业的发展和地位来看,信用评级在融资活动中通过对融资主体偿债能力和意愿进行综合评价,发挥着减少信息不对称、揭示信用风险、提供市场交易效率和促进公平交易的作用,已成为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上海是我国信用服务行业的发源地,全国第一家评级机构就诞生于上海。经过多年的发展,上海本地信用评级机构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上海的信用评级行业规模和整体发展水平在全国范围内仍未达领先,也没有属于自己本土的全国龙头评级机构。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中从事债券评级业务的主流评级机构共7家,其中仅2家评级机构为上海本地评级机构,其业务规模、知名度等与行业其他龙头机构均存在一定差距。信用评级机构在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方面作用重要,特别是实力强、公信力和声誉度高的本地龙头评级机构,将影响着上海在国际金融舞台上的声望和吸引力。因此,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全面能级提升的过程中,上海本地信用评级机构亟需做大做强。
近年来,信用评级统一监管框架逐步建立,债券市场取消强制评级,评级行业进入新发展阶段,评级行业面临新的挑战。在评级行业进入市场化发展新阶段、监管要求日趋严格的大环境下,新版《条例》对上海本地评级机构的发展做出了方向性的重要指导。未来,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发展和能级提升,上海本地评级机构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和空间。上海本地评级机构应以助力建设金融强国、推进金融高质量发展为战略目标,充分落实“揭示风险 发现价值”核心理念,积极开拓业务新领域,不断加强数据信息化能力建设,提升专业化程度和投资者服务水平,促进本地评级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为建立健全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作出更多努力。
作者:新世纪评级研发部